《令人心動的韓城》第十六章 少婦的臉紅勝過一切言語(2)

作者:脆弱的小法師·8天前

樸智妍被劉聿支配了一晚上,接著又被支配一早上,連拉帶拽地上了車。

上車後,她掏出小鏡子看自己,面色蒼白,有明顯的黑眼圈,披頭散髮,唯一還算體面的也就是洗過澡了。

“哇,我現在的樣子真有你形容的那種痛苦感了。”

“你就忍耐了一下,把這當做拍戲,收益可比你真正拍戲高多了。”

在劉聿的全程支配下,兩人準時準點地抵達了法庭,工作昨晚也全部做完了。

只不過苦了樸智妍,她坐在那,真實的困苦從身上溢位。

男方也如劉聿預料般請了自己的律師,並且提前到場,不過沒有跟樸智妍說什麼,也沒打感情牌。

倒是樸智妍看到對方,忍不住笑了一下,湊到了劉聿耳邊。

“你說他要是知道我們幾個小時做的事,他還能不能這麼淡定。”

“你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劉聿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一本正經地回答,像是什麼都沒發生。

樸智妍笑得更開心了,她想起來劉聿叮囑過,要謹言慎行,任何一句話都可能被任何人聽見,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於是也沒再繼續。

短暫的等待後,庭審開始了,劉聿的注意力集中在對方律師和法官身上。

對方律師是個中年人,看著比劉聿大一些,不是最有利的情況,劉聿自是希望對方不請律師或是請個比他還年輕一些的律師,這是場硬仗。

很快,庭審進入正題,需要質證的環節出現了。

在劉聿主張男方出軌後,對方反駁男方並未出軌,只是和異性友人進行交流,劉聿出具的證據不能證明兩人真實發生了性關係。

“金法官,我提交的證據裡包含了案涉酒店的監控錄影,兩人進入同一房間長達幾個小時,現需查明事實,我方想請對方陳述一下兩人在這幾個小時裡具體做了什麼。”

劉聿利用現有證據,將舉證責任甩給對方。若對方說不清楚這幾個小時在幹什麼,或其陳述在邏輯上有錯誤,法官就會認定男方只是為了反駁而反駁。

對方也不是業餘的,清楚一旦撒謊塑造幾個小時的活動,就會產生更多的漏洞,因此死咬提出主張者應舉證的原則,不肯鬆開,直到法官喊停雙方。

“劉律師,你提交的監控錄影是認定被告在這段時間內發生了不當關係,還有沒有別的證據?”

“金法官,您看我提交的第一組證據,裡面是各家媒體對被告出軌行為的報道,樸智妍女士作為公眾人物,自身利益切實受到了被告相關報道的損害,該組證據附有樸智妍女士失去的代言,取消的活動等實質性損害的明細表,足以證明被告對離婚負有過錯。”

劉聿引導著法官看那一組已經看過的證據,多看一遍能加深印象。

“嗯,我已經看過了,但這裡面依然沒有男方不當行為的實質性證據。”

“我想說明的不是這方面,在輿論爆發後,我方多次向被告要求說明真實情況,被告一直迴避,推脫,拒不闡明事發經過,這種不配合的態度,非常不合理,不正當,不符合成年人解決問題的思維。本案糾紛的產生完全因被告產生,因此我方認為對方承擔大部分過錯,並承擔訴訟費用合理合法。”

劉聿繞了一圈又繞回來,順帶提了一嘴訴訟費,他的目的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讓法官親口問對方。

果不其然,法官轉頭看向被告。

“被告,你對原告說的有什麼意見?這幾個小時內你與第三人做了什麼?”

“金法官,被告當晚喝多處於醉酒狀態,進房間就睡著了,對後面的事情不知情。”

。道說般這,番一流方男和師律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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