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帶新歡住進我家,我反手發了律師函》第十章 10後續處理比我想象中更快(2)

作者:風晚·21小時前

我看完,直接轉給律師。

律師函很快發出。

不得散佈任何關於我的不實言論。

否則繼續追責。

我把他所有聯絡方式徹底拉黑。

公寓重新換了門鎖。

所有臨時許可權全部登出。

智慧家居賬號、監控密碼、物業緊急聯絡人,全都改了一遍。

我請保潔做了兩天深度清潔。

白若瑤穿過的睡袍,我扔了。

她用過的杯子,我扔了。

被踩髒的地毯,我也換了。

玄關玻璃櫃修好那天,師傅問我:“這個位置還放花器嗎?”

我想了想,說:“放。”

不能因為有人撞碎過,我就從此空著。

週末下午,我去了花市。

買了一束白色洋桔梗,還有幾枝尤加利。

回家時,陽光正好落進客廳。

空氣裡是清潔劑散後的淡淡木香。

我把花插進新買的花瓶,擺在玄關櫃上。

那裡終於又像我的家了。

晚上,我媽給我打電話。

她知道這件事後,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最後只說:“寧寧,幸好你沒再心軟。”

我笑了笑。

“嗯,不會了。”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燈一點點亮起來。

回自己的家,沒有什麼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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