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到萬年,我在修仙界無敵》第18章 青雲宗的抉擇(1)

作者:未完待續yi·21天前

臨時訪客約到期的那天夜裡,主殿沒有閉門。

宗主將殿門敞著,案上擺著落星谷的四份查驗記錄、萬妖嶺來的青葉,以及一盞尚未點燃的燈。陸長老、兩位金丹長老、外門值守弟子代表和沈清寒都在。趙期沒有留在殿裡,只託人送來一枚封好的副本,封面寫著:可複核處、未核驗處與鐵劍宗異議。

“這就是麻煩。”一名金丹長老將副本翻到最後,眉頭緊皺,“一塊石片、幾段舊路,已經讓各方都來問。若我們再立什麼公開章程,豈不是主動把門開得更大?”

陸長老道:“門本來就在。我們關上,來的人也不會少,只會從牆外翻。”

“那也不能什麼都給人看。”

“沒人說什麼都給。”

爭論停在這裡。所有人的目光轉向江澈。

宗主沒有先問他能不能讓青雲山替誰做什麼,只問:“你究竟能替這座山決定什麼?”

江澈看向殿外。夜裡的青雲山很安靜,松濤、石階、燈火,都不因他在此而改變歸屬。

“我不能決定它是誰的。”他說,“天道介面只會讀到地點留下的舊痕,給出可能的回應。要不要回應、回應什麼、誰能看見,仍要由相關的人自己選。青雲山不是我的私產,落星谷也不是。”

宗主點頭,又問:“那你能承諾什麼?”

“我能承諾不替任何人把門關死,也不替任何人把門開啟。有人願意說明目的、承擔後果,我可以幫他們找到該問的人和該看的公開部分。其餘的,不能靠我的修為或介面越過去。”

這回答不夠強,也不夠省事。可正因為不省事,才不像一句隨時能被收回的恩賜。

沈清寒將兩枚玉片並排放在案上。一枚是撤離路的說明,一枚是師父留下的私人物證。

“我願把第一枚交給宗門儲存。”她說,“但不是交給任何人隨意抄錄。第二枚仍由我保管。若將來有人提出查閱,需要寫明目的、可能牽連的人、願意承擔的保護義務;我可以答應,也可以拒絕。若他們認為我拒得不合理,能向宗門申訴,但不能直接奪走。”

一名值守弟子代表忍不住問:“宗門若被人申訴,會不會就變成替誰背責任?”

“會。”沈清寒答道,“可若沒有申訴,保管的人就會變成唯一能決定的人。”

陸長老接過話:“責任本來就在。我們只是把它寫出來,免得誰仗著看過一眼,便把別人的路和名字都當成自己的東西。”

宗主沉吟良久,終於點燃案上的燈。

“青雲宗建立一個公共記錄處。”他道,“不收藏原主不願交出的東西,只儲存獲授權的副本。副本分三類:公開者,可供人自行核驗;限閱者,須寫明目的並得到記錄原主同意;未移交者,只記存在與拒絕理由,不記內容。”

他看向兩位長老:“記錄處的門不由一人掌管。陸長老管日常登記,外門和內門各出一名輪值見證人;涉及私人物證時,記錄原主必須在場或明確授權。任何人被拒後,都可在三日內遞交申訴。申訴人要說明自己需要什麼、為何需要、能怎樣避免傷及被牽連者。宗門也必須在期限內答覆。”

“若答覆仍不服呢?”金丹長老問。

“記下分歧,保留副本,等新的證據。”宗主說,“不同意,不等於可以搶。”

外門值守弟子代表遲疑著問:“若有人只是想看熱鬧,故意遞一封申訴,把我們所有人拖在這裡呢?”

“也要記。”陸長老道,“但記的不是他有沒有資格開口,而是他提出了什麼、我們為什麼答或不答。無理由的申請,可以答覆無理由;惡意糾纏,可以寫明停止受理的期限。最怕的是連拒絕都不說明,最後人人都只能猜誰在替誰作主。”

“若是我們記錯了呢?”弟子又問。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