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閆龍康的婚姻,是我強求得來的。
聽說他反抗過,但沒有成功。沒人知道,我從高中就開始暗戀閆龍康了。十七歲的閆龍康眉眼清潤,意氣風發,站在臺上作為學生代表歡迎新生入學,我坐在臺下,仰頭望著他,心裡默唸:“閆龍康……”從那之後,這個名字就住進了我心裡,一住就是七年。
後來他去了德雲社,成了相聲演員。我在臺下看他穿上大褂,看他執扇而立,看他在臺上談笑風生,光芒萬丈。我從來沒敢靠近過,只遠遠地看著,覺得他能讓我看見,就已經很好了。
直到聽說閆家有意給他找一位聯姻物件,知道這個訊息的那一刻,我心跳如擂鼓,幾乎沒猶豫,便撥通了家裡的電話。“爸爸,我想和閆家聯姻,我想和閆龍康結婚。”電話那頭的爸爸沉默了一會兒,便說道:“好,那我去閆家走一趟。囡囡別急,你想要的爸爸會幫你的。”
後來我才知道,閆龍康確實反抗過。他跪在閆家老爺子面前,說他不願意,說他連我是誰都不知道。可閆家生意上正需要我家的助力,老爺子一句“由不得你”,便把這件事定了下來。沒有人問過我,是不是真的忍心看他這樣。我也沒有問自己。因為我知道答案。我太想要他了,想得連理智都不要了。
婚後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要溫柔得多。
閆龍康不愛笑,可他會在早晨賴床的時候,從被子裡伸出一隻手來撈我,含含糊糊地說:“再睡一會兒。”他總愛扣著我的腰不讓我後退,覆身吻住我的時候,不經意溢位一聲喘息,喉結滾動,低低地喊:“老婆……喊我……”我紅著臉叫他的名字,他便笑了,眼睛裡像落了星星。
他很愛嘮叨,總喜歡追在我後面叮囑我穿鞋,提醒我降溫添衣。我光著腳在地板上跑,他便拿著拖鞋追過來,蹲下身,一邊替我穿一邊唸叨:“你要是凍著了,心疼的還不是我。”他也很愛做飯,繫著圍裙在廚房裡忙碌,我趴在島臺邊看他,覺得這就是我想要的餘生。偶爾他回頭,對上我的目光,會挑眉問:“看什麼呢?”我搖頭,說沒什麼。可心裡想的是:看我的丈夫,看閆龍康,看我暗戀了七年的人,原來這就是有閆龍康的生活,真好。
也許是婚後的生活太安逸了,讓我漸漸遺忘了這場婚姻從最初開始,他就是不願意的。或者不是遺忘,是我故意不去想。我把那份強求來的幸福,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裡,假裝它從來就屬於我。
直到那天,我找東西時翻到了抽屜裡那份為期三年的協議,落款分別是爸爸和閆龍康。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地寫著:三年之後,婚姻自動解除,期間雙方無實質糾紛,協議終止。我盯著那幾行字,指尖發涼。原來這場婚姻,從一開始就寫好了結局。原來我從一開始,就是被算在局外的。
鏡花水月,大夢一場。但夢總是該醒的。
我找律師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然後開始收拾我的行李。衣櫃裡還有他給我買的裙子,吊牌都沒剪;床頭櫃上放著他給我買的書,他看到一半,說等有空了要念給我聽。我把這些一一收好,像收好一場再也回不去的舊夢。看到那本寫滿我少女心事的暗戀日記,我頓了頓。從十五歲到二十二歲,整整七年的心事,密密麻麻地寫在泛黃的紙頁上。最終,我還是把它扔到了垃圾桶裡,連同我這場獨角戲的婚姻。
轉身離開的那一刻,我以為我會很堅強灑脫地走,但還是不捨地回頭,看向這個充滿美好和憧憬的家。玄關還擺著他給我買的拖鞋,廚房裡還掛著他系過的圍裙,客廳的茶几上還放著我們沒拼完的拼圖。可是我要走了。從十五歲到二十二歲,閆龍康,我沒有另一個七年給你了。
我拉著行李箱出了門,門在身後輕輕合上,像一場無聲的告別。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我走後不久,閆龍康就回了家。他看見空蕩蕩的衣櫃,看見茶几上擺著的離婚協議書,看見垃圾桶裡那本日記。他蹲下身,把日記撿了起來。他一頁一頁地翻,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十七歲的我在日記裡寫:“今天看見閆龍康在臺上講話,他真好看。”十九歲的我寫:“聽說他去德雲社了,我偷偷去看了他的演出,他穿大褂的樣子,比我想象中還要好看。”二十一歲的我寫:“爸爸說閆家要聯姻,我求爸爸讓我嫁給他,我知道我自私,可我太想靠近他了。”閆龍康看完,紅了眼眶。
他給我打電話,我沒接。他給我發訊息,說:“林晚,你回來。”我盯著那條訊息看了很久,最後還是刪掉了。我不能回去。我不想再要一份強求來的感情,也不想他因為愧疚而挽留我。我想要的,從來都是他心甘情願。
三個月後,我在另一座城市安頓了下來,找了份新工作,租了間小公寓,日子過得平淡又安靜。偶爾下班回家,會路過一家茶館,裡面傳出相聲的聲音,我便站在門口聽一會兒。臺上的人說著逗趣的話,臺下的人笑得前仰後合。可我總是聽著聽著,就想起閆龍康來。
那天我照常路過,卻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我愣在原地,透過茶館的玻璃窗往裡看,看見閆龍康站在臺上,穿著那件深灰色的大褂,手裡拿著一把摺扇。他瘦了,下巴都尖了,可站在臺上的樣子,還是那麼好看。他說著說著,忽然停了下來,目光越過臺下的人群,落在我身上。他看著我,沉默了幾秒,然後輕聲開口:“今天這場演出,我想說一段我自己的故事。”
臺下安靜了下來。他慢慢地說:“我以前不知道,有一個人喜歡了我七年。她嫁給我,我以為是家族安排,我以為我不願意。可後來她走了,我才發現,我早就習慣了每天早上被她喊醒,習慣了追在她後面讓她穿鞋,習慣了做飯的時候她在旁邊看著。我後來想,如果我不願意,誰能逼我?”他笑了笑,笑意裡帶了點淚光,“是我自己願意的。是我自己,早就喜歡上她了。只是我明白得太晚了。”
他站在臺上,隔著人群看向我,聲音輕輕的:“林晚,你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嗎?這一次,換我來追你。”
我站在玻璃窗外,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臺上的他,還是十七歲那年我抬頭望著的少年,可這一次,他望著的人,是我。
我推開門,走了進去。他放下扇子,走下臺,一步一步朝我走來。走到我面前的時候,他停下來,低頭看著我,輕聲說:“那本日記,我看了。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林晚,你寫了七年,以後換我寫,好不好?”
我哭著點了頭。
後來我們復婚了。這一次,沒有協議,沒有強求,沒有誰逼誰。婚禮那天,閆龍康牽著我的手,在我耳邊說:“老婆,喊我。”我紅著臉叫他閆龍康,他笑了,把我摟進懷裡,說:“不對,重新喊。”
“喊什麼?”
“喊老公。”
我從十五歲到二十二歲,沒有另一個七年給他了。可他從二十二歲到往後餘生,都是我的。
聽說愛情曾來過。可我和閆龍康的愛情,剛剛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