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女士,您提交的產權證明已稽核透過。涉事房源全部下架,釋出賬號收益凍結,賬號永久限制住宿類釋出許可權。”
“訂單和流水會以電子函件形式傳送給您。”
下午,檔案到了。
總收入一萬二千六百四十。
其中已經結算到小小賬戶的七千八百二十,未結算四千八百二十被凍結。
平臺還追加了一條說明。
“釋出人無法提供業主授權,構成嚴重違規;因真實產權人投訴導致住客改訂,相關成本由釋出人承擔。”
律師函發出後,小小開始一波三折地“道歉”。
第一版,她發給我一段小作文。
“小晚,對不起,如果我的行為讓你不舒服,我願意表達歉意。”
我回:“不是讓我不舒服,是未經授權短租牟利。”
第二版,她改成:“我承認借住期間處理不當,給你帶來困擾。”
“不是處理不當,是擅自發布房源並接待十七單。”
第三版,她直接發朋友圈。
“關於近期誤會,我和朋友已溝通,感謝大家關心。”
我截圖給林澈。
我評論:“我不接受道歉,也不會用道歉抵扣任何責任。你需要做的是賠償、刪除侵權照片、更正不實資訊。”
她很快回:“你非要我跪下才行?”
我看著這句話,覺得可笑。
我從頭到尾沒要她跪。
我只要她別再把髒水潑到我身上。
訴前調解申請提交後,她又找孟瑤來勸我。
孟瑤這次語氣很尷尬:“小晚,她說她願意當面跟你道歉,能不能賠償少一點?”
我說:“孟瑤,你要是再替她談價,我們也不用聊了。”
電話那邊安靜了很久。
她低聲說:“對不起,我不說了。”
當天晚上,小小給我發來最後一條訊息。
“我沒錢,你起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