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移民不帶我,我賣掉房子後他們回國悔瘋了》第七章 7他們在國外撐了不到兩個月(2)

作者:餃子·7天前

門開啟時,站在裡面的是新業主。

對方皺眉問:

“你們找誰?”

父親說:

“這是我家。”

新業主直接拿出購房合同和不動產權證照片。

“這房子我買了,已經過戶。請你們不要騷擾。”

母親撲過去想往裡看,被新業主擋住。

哥哥當場報警。

說我偷賣了家裡的房子。

警察來了,核實產權登記。

結果很快。

權利人原為許南絮,現已合法轉移至新業主名下。

交易手續齊全。

資金監管完整。

無共有權人。

無登記居住權。

父親急得拿出物業常住人口登記,說上面有他們一家名字。

警察解釋:

“常住登記不是產權證明。”

母親又說戶口本上寫著家庭住址。

警察繼續解釋:

“戶籍地址也不等於房屋所有權。”

哥哥不服,嚷著說他們住了這麼多年。

警察只說:“現產權人已變更,請停止騷擾新業主。”

後來物業告訴我,母親在樓道里哭到快站不起來。

父親蹲在消防通道抽了一包煙。

哥哥對著空氣罵了我整整一小時。

:句一了問只妹妹

”?呢服有還包包的我那“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