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剛才還在爭,此刻卻都等著我開口。
我把椅子推回桌下,沒有替他們評價那幾條訊息。
後面的處理持續了一個多月。
我按要求補材料、核工資,參加了調解。
公司起初仍拿匿名發言說事,我承認言辭過激,將自己道歉的記錄一併交了。
談到損失責任,我請對方拿出對應依據,桌上的話題又回到變更記錄。
最後,工資、獎金與解除關係的相關款項按協議明確下來,墊款也另行核對處理,寫清了付款期限。
我要求公司更正此前有關我故意造成損失的說法,這一項同樣落在紙上。
我逐條看過,才簽名。
其中有一處把款項寫成了包含報銷,我請對方改成單列,避免與此前核對的六千八混在一起。
周啟明說金額差不多,工作人員讓雙方重新核實後再籤。
我翻開計算器,把每筆款的來源報出來,小何在另一邊對著表。
等數字全部對上,已經過了午飯時間。
樓下有人推著餐車經過,油煎包子的味道從走廊飄進來,我才聽見自己的肚子響。
離開時,周啟明跟到走廊。
他說林嬌已經不管公司的事,問我願不願意回來,工資可以重新談。
“你做專案,我一直很認可。”
我問:“那份三萬八的說明,也是認可之後寫的?”
他皺起眉,稱事情已經過去了,成年人應當往前看。
我抱緊檔案袋,告訴他我在找新的工作,沒有回去的打算。
第一筆款到賬那天,我還了信用卡里的公司墊款。
餘額變動提示跳出來,利息比我記得的多了一點。
我把賬單下載下來,跟其他材料放在同一個資料夾。
林嬌晚上發來一段長語音,說因為我的事,夫妻倆天天吵,公司也亂了,問我怎樣才肯讓事情過去。
我聽完,把協議裡仍待支付的那一項截圖發給她。
她回我一句:“你眼裡就只有錢。”
我看著手機螢幕,沒有繼續解釋房租和信用卡。
那些數字,早在她讓我認賠的那天,就擺到過她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