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鬼屋時,陽光刺眼。兩人都眯起眼睛。
“去看矇眼飛刀?”王文聖問,聲音有些不自然。
“好啊。”
表演場地已經圍了一圈人。一個扎頭巾的大叔正在表演,蒙著眼睛,往旋轉的木板上飛刀。
“好厲害。”鄧曉晴鼓掌。
表演結束,觀眾紛紛投錢。王文聖也投了幾個硬幣。
“兩位年輕人。”表演的大叔忽然叫住他們,“想不想試試?”
“試什麼?”王文聖問。
“你站在木板前面,我矇眼飛刀。”大叔笑嘻嘻,“放心,我玩了十幾年,沒失過手。”
鄧曉晴臉色一變:“不要了,危險。”
“不怕的。”大叔說,“年輕人,在姑娘面前展示下膽量嘛。”
周圍人開始起鬨。
王文聖看看鄧曉晴,又看看大叔。他想起小說裡,男主角為救女主角挺身而出的情節。
“好。”王文聖說。他轉向鄧曉晴,低聲道:“別擔心。就算刀真的飛過來,我也不怕。因為我的軟肋和鎧甲,現在都站在我面前,那就是你。”
“文聖!”鄧曉晴抓住他手臂。
“沒事的。”王文聖拍拍她的手,走到木板前。
大叔用布蒙上眼睛。拿起飛刀。
人群安靜下來。
鄧曉晴屏住呼吸。
飛刀出手——
“嗖”的一聲,穩穩釘在王文聖耳邊三寸處的木板上。
掌聲雷動。
王文聖走回來時,鄧曉晴眼睛都紅了。
“你傻啊!”她捶他肩膀,“萬一失手怎麼辦?”
“沒事啦。”王文聖握住她捶過來的手,“我相信大叔。而且,我剛才站在那兒的時候想,如果我真的出了什麼事,那可能是我這輩子做過最浪漫的事——為你冒一次險。不過還好,大叔技術好,讓我還能繼續為你冒一輩子的險。”
“下次不準這樣。”鄧曉晴聲音帶著哭腔。
“沒有下次。”王文聖保證,“我以後只做一種冒險,就是慢慢走進你心裡,並且賴著不走。”
中午,他們在荔園裡的茶檔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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