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輕聲叫她。
“你還記不記得,我第一次去西北的時候,發高燒三十九度。”
“我打電話給你,你說什麼?”
電話那頭突然沒了聲音。
“你說,年輕人吃點苦怎麼了,別總是嬌滴滴的,耽誤了周衡的前程。”
我握著手機,指尖微微發白。
“現在,你們也吃點苦吧。”
“別耽誤了沈清時收房子。”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
並且通知通訊公司,攔截了所有來自國內的未報備號碼。
那天下班後。
我一個人去了迪拜購物中心。
站在梵克雅寶的專櫃前,我指著那條沈清時曾經戴過的手鍊。
“包起來。”
刷卡的時候,我沒有一點心疼。
這是我六年來,第一次給自己買超過一千塊錢的東西。
我把它戴在手腕上。
鑽石在燈光下折射出冰冷又璀璨的光。
就在我準備離開商場時。
一個穿著破舊夾克,頭髮凌亂的男人,突然從轉角處衝了出來。
他死死盯著我。
眼睛裡佈滿血絲,像一頭被逼入絕境的野獸。
是周衡。
我看著他,幾乎認不出這張曾經溫潤如玉的臉。
他瘦得雙頰凹陷,昔日的高定西裝換成了廉價的夾克。
“宋聽南......”
他叫我的名字,聲音嘶啞得像磨砂紙。
“我終於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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