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穿大唐:從撿到長樂公主開始》第143章 長孫皇後:婦人安,則孩童安,孩童安,則丁口安(2)

作者:我愛吃奶爆·4小時前

“無非就是土豆,慶賀,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李世民笑著開口。

自從去過二十一世紀後,李世民也不再忌諱後宮干政一說,現在什麼事都會和長孫皇后說,和長孫皇后商量。

長孫皇后也會提出自己的意見。

“七天休沐過後,各地的大理寺怕是要熱鬧起來了。”長孫皇后眉宇間隱約透著擔憂:“新律上寫的,允許妻告夫,不許納妾,行一夫一妻制,夫妻雙方若發現對方有養外室者,過錯者淨身出戶,新律推行前己納妾並且有夫妻之實者,視作次妻,擁有繼承權。”

“這僅比正妻低一位,這長安城怕是要亂啊。”

“所以,朕在想,該如何推行,才不會引起騷亂。”李世民嘆了口氣:“但小安給的法律確實能保障我大唐人口。”

“我擔心的,從來不是律法…”長孫皇后嘆了口氣:“而是人心,律法可以一夜之間寫千字,然人心卻需要十年去適應,若是休沐之後,長安大亂,便是有一百個小安,也無用。”

“觀音婢,這話說到點子上了。”李世民輕笑著開口:“此法若不動,豪強佔田,寒門無妻,人丁自然無法增長,你知道小安跟我提這個律法的時候,跟我還有魏徵說了什麼嗎?”

“我不知道。”長孫皇后搖了搖頭。

“小安說,一夫一妻,戶清丁明,十年可增百萬口,而且咱們在那邊也看見了,整個中國人口十西萬萬。”李世民說完,抬手摸了摸鬍子:“這套法律在他們那邊,似乎是叫優生之法。”

“我有一法。”長孫皇后端起茶盞,喝了一口茶水,隨即輕輕放下:“新律前己納妾且有夫妻之實者,既許作次妻,便令限期報官入籍,正妻畫押,子女名分一併定下,過期不報,方以奸外室論,如此,舊人安,新人畏。”

“既往不咎,未來必嚴…你且繼續說。”

“再選幾州試行,宗室勳貴先報,二郎若肯下令,令先清宗室妾室,士族便無話可說。”長孫皇后說這話的時候,指尖微微收緊。

她這第一刀,不光落在了李家,同樣也落在了長孫家。

“宗師…那朕的宮裡…”

“既往不咎,停止納妃。”長孫皇后緩緩說出八個字。

“好,那我就先做表率,下手敕。”李世民深呼吸一口氣,隨後端起茶杯,慢條斯理的開口:“若魏徵有意見,我們便請小安來和他論一論。”

“至於妻告夫…告必有證,外室宅契、糧錢往來、鄰保口供、子女認領等等諸多憑證,衙門不準不受。”長孫皇后說完,看向李世民:“淨身出戶,也不可全憑一時口供,須大理寺覆核,執行時,先奪其新置外宅、罰沒一半資財歸妻,再論淨身,否則人人淨身,誰養子女?”

“觀音婢言之有理。”李世民點點頭:“至於繼承之法,我也有一法,嫡庶有別,正妻視作嫡出,次妻仍舊視作庶出,嫡長子承爵承業,次妻子按份分財,不得越嫡,正妻無子,次妻子可擇一人承嗣,但須正妻同意、官府備案,這樣,次妻有活路,正妻有尊位,家族也不至斷後。”

“不管何時,正妻應當擁有首先繼承權。”

說完,李世民忍不住感慨:“此法,倒像是先保婦人,再保孩童,最後才保人口。”

“婦人安,則孩童安,孩童安,則丁口安,外室之子若無名分,便成流民,流民多了,何來人口?何來賦稅?”長孫皇后說完,輕笑著開口:“二郎,別忘了,小安可說過,女子能頂半邊天,既然未來要男女平等,為何不從現在就開始,徐徐圖之?”

“是啊,女子能頂半邊天。”李世民點點頭:“這巾幗不讓鬚眉,還是我親口說出來的。”

長孫皇后點點頭。

隋末平陽昭公主騎兵,亂世里拉出了一支娘子軍,甚至太上皇還以軍禮下葬,這便是先例。

想到這,長孫皇后詢問道。

“那二郎打算如何推行新法?”

(為“俺就是那個朋友”加更兩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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