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竇忙著討價還價,倒是溫迪先跑了過來,一身紅色的改良旗袍,盤發上垂下的珠珠隨著笑聲滴溜滴溜地晃:“歡迎歡迎,貴客啊!”
“他沒見過中式婚禮,非要來湊個熱鬧,想沾沾你的喜氣,沒有唐突吧?” 我笑著問,環顧了一下四周,把路易帶來的紅包快速地塞給她,聲音壓得低低的:“給你的,自己收著。”
“這麼厚啊!” 她低頭看了一眼,隨即舉起紅包,對著後面那群人大聲道:“你們看,我朋友給了這麼多人情,這不得請人家坐主桌啊!”
洪竇這才發現了我們,走過來的時候,紅包已經被男方家的賬房拿走——足足九千九百九十九蚊哇!點過之後,角落的人群傳來一陣驚呼。
“吃飽了撐的,給這麼多。” 洪竇小聲嘀咕了一句。
我無語地暼了一眼路易,倒貼錢辦案的窩囊費再添一萬。
“算了,就當賑災了。” 我說,畢竟這場婚禮跟災難現場也沒有什麼區別。
說是婚禮,其實不過是兩大桌酒席,我們三個跟十幾個興奮過頭的小孩坐在一起,面無表情地看著盤子裡的花生大棗滿桌亂飛。我在槍林彈雨中注意到對面坐著個年紀相仿的男人,洪竇端著酒杯湊到我耳邊:“那是新郎的表哥,家裡覺得他一把年紀還沒個正經工作,就給流放過來了。”
真的嗎?他是做什麼的?我隨口八卦。
警察,她說。
手裡的茶杯一抖,我趕緊舉起來喝了一大口,男人發現我藉著喝水的功夫打量他,茫然地對我略略頷首。很好,他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全波士頓兩千多個警察,真的能認出我的早就已經打過招呼,當然不可能因為這種事而暴露身份。
確實不是什麼好工作,我應道。
菜上過一輪,隔壁的主桌眼見著熱鬧起來,帶著醉意的“早生貴子”以及更加不堪的變體一句一句地飄過來。路易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可別白白浪費了那一萬塊,我心領神會地往洪竇那邊挪了挪椅子:“話說,朱宏宇是怎麼死的?”
她沒想到我會如此直接,放下手裡的酒杯,看了看圓桌對面的男人,又看了眼路易。
一個聽不見,一個聽不懂中文,放心吧。我說。
“早生貴子”的時候死的。
“朱宏宇的心臟本來就不好,碰巧那段時間壓力大又失眠,有天下午,他說想要個小孩,在早生貴子的過程中,嘎巴一下抽過去,猝死了。”
“………………”
我震驚地看著她,下巴快要掉到地上。路易更是睜大了一直放空的眼睛,幾乎無法再假裝自己什麼也聽不懂。他在桌下捏了捏我的手,衝我使了個眼色,上下嘴唇迅速地碰了兩下:“皮皮”。
我這才回過神來,“那……後來生了嗎?” 我小聲問,又覺得這個說法有點不近人情。
“你們有小孩嗎?” 我改口道。
洪竇搖了搖頭,臉上已經有了些許醉意。
“過程中嘛,” 她說,“又不是結束後。你真應該看看,可有意思了,他死的時候那裡還硬——”
我趕緊捂住她的嘴巴。“收起你的口頭禪,” 我說,“我一點兒也不想看。”
“你沒有報警?” 我鬆開手,疑惑地看著她。
她非但沒有報警,朱宏宇的屍體被溶了衝進下水道,然後她就跑了,一躲就是一整年,直到最近在這裡再次出現。
洪竇的臉上閃過一瞬的複雜,但很快被一陣由遠及近的喧譁淹沒,新郎的家人烏泱烏泱地端著酒杯圍了過來,“哎呀,真是怠慢了,” 領頭的老男人假惺惺地看著我和路易,“兩位是做什麼的?這麼年輕有為,出手又闊,有機會的話也帶帶我們家安迪,有錢大家賺啊,哈哈!” 說完,他衝著圓桌對面我那位倒黴同仁打了個響指,要他過來敬路易一杯,安迪看了他一眼,沒有起身。
我用力地碰了一下他的酒杯:“我是律師,專打離婚案子,他是脫衣舞男,吃青春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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