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拿我亡父遺物做人情,我反手捐光他家底》第 7 章 離婚協議書五個大字(2)

作者:脆弱的草履蟲·8小時前

但她失望了。

我太清醒了,清醒到連一絲心痛的感覺都沒有。

“裴晏之,你不要意氣用事。”

她深吸一口氣,語氣竟然軟了幾分,試圖再次用那種理性的口吻來控制局面。

“今天的事,你確實做得過分了。”

“但只要你道個歉,把東西想辦法贖回來,我們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畢竟我們夫妻一場,為了幾件東西鬧離婚,不值得。”

不值得?

上一世,我被活活氣死的時候,她連看都沒看我一眼。

現在東西落到他們頭上,她就來跟我談“不值得”。

我冷笑出聲。

“蕭泠月,你不覺得你很可笑嗎?”

“你爸拿我的東西送人的時候,你讓我大度,說只是一件衣服而已。”

“現在我把你爸的手串和你的表捐了,你怎麼不大度了?”

我拿起桌上的車鑰匙,不再看他們一眼。

“協議我已經簽好字了。”

“明天上午九點,民政局見。”

“至於你們要的賠償——”

我頓了頓,目光掃過林川穀和那些親戚。

“捐贈人寫的是蕭柏年先生,你們有本事,就去找他要。”

說完,我毫不猶豫地轉身走向大門。

身後傳來了蕭柏年氣急敗壞的罵聲,和蕭泠月壓抑著怒火的呵斥。

但我沒有回頭。

推開門的那一刻,秋夜的涼風吹在臉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空氣裡,終於沒有了那種讓人窒息的檀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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