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高考前一萬年》第032章 離婚可以,凈身出戶不行(1)

作者:青爭火禾·3小時前

審判長敲擊法槌。

咚!

“廬林市人民法院,現在開庭。”

“……本庭今天依法公開審理原告雲志剛訴被告彭娜離婚糾紛一案。”

“現核對雙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身份。”

雙方依次陳述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資訊。

審判長:“原告,你對被告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見堂哥有些愣神,呆呆盯著桌面,雲川手肘拱了拱他,提醒道:“哥,問你話呢,說沒有。”

雲志剛如夢初醒。

“沒有。”

審判長:“被告,你對原告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彭娜沒說話,她旁邊的瘦高個律師站起身,發出質疑。

“審判長,我方對原告委託的訴訟代理人云川先生的代理資格,表示質疑。

雲川先生年僅十九歲,剛高中畢業,不具備律師執業資格,是否有能力代理本案?”

被質疑,雲川不卑不亢。

“審判長,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近親屬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我與原告系堂兄弟關係。

有戶籍證明為證。

同時,我無犯罪記錄。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符合公民代理的全部法定條件。”

說著,雲川從材料中抽出一份檔案,呈遞給書記員。

“這是我的身份證明、與原告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原告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請法庭核驗。”

審判長翻閱後,微微點頭。

“被告異議不成立。

原告代理人資格符合法律規定。

本庭予以確認,請坐下。”

第一次交鋒消弭於無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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