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聲稱自己被迷姦了,而且她還是個未成年。
帖子是上午發的,下午丁堅就被抓了。
坐在派出所的審訊室裡,丁堅一開始還挺橫,梗著脖子嚷嚷:“我就發個帖子怎麼了?網上說話的人多了去了!憑什麼抓我?我又沒殺人放火!”
負責審訊的警察面色嚴肅,將打印出來的帖子內容、尤其是他那條聲稱睡過並描述細節的回覆,擺在他面前。
“沈明溪報警,指控你涉嫌迷姦。並且,她是未成年人。你網上釋出的這些不實言論,傳播廣泛,影響惡劣,己經構成了誹謗和誣告陷害,更重要的是,涉及對未成年人的嚴重汙衊和潛在犯罪指控。” 警察敲了敲那份列印件,“說說吧,怎麼回事?睡過?時間、地點、證據?”
丁堅一聽迷姦、未成年人這幾個詞,臉唰地一下就白了,冷汗瞬間冒了出來。
他才反應過來和未成年發生關係是違法的。
“沒有!沒有的事!警察同志,我瞎說的!我編的!我根本不認識她!我就是氣不過,想給她潑點髒水……” 丁堅慌了神,語無倫次地開始辯解,把自己造謠的動機和過程倒豆子似的說了出來,極力想撇清迷姦的指控。
然而,他的坦白恰恰坐實了另一項罪名——捏造事實,在網上公然散佈損害他人名譽的謠言,情節嚴重,點選量和傳播度均己構成違法。
另一邊,明溪在女警溫和的安撫下,堅持自己的說法:“警察姐姐,我真的不認識他!他在網上胡說八道,說我是他前女友,還說那些亂七八糟的話……我根本就沒談過戀愛啊!”
她抽噎了一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猛地抬起頭,眼神里滿是恐懼:“我想起來了!他是我爸爸那個小三的弟弟!一定是他懷恨在心,趁我不注意的時候迷姦了我!嗚嗚嗚……”
值班的警察姐姐早就聽過沈明溪手撕親爹小三的英勇事蹟,如今一聽這話,再看看丁堅那副獐頭鼠目的樣子,心裡門兒清。
嘖嘖,這小姑娘,是真厲害!這才多久啊,小三的弟弟也給送進去踩縫紉機了!
丁堅咬死只是造謠,堅決否認有任何實質接觸。但迷姦未成年的指控一旦由被害人提出,就需要嚴格調查。
而他之前為了增加謠言可信度而新增的細節描述和PS的圖片,在調查中反而成了加重他嫌疑和造謠情節的佐證。
最終,因證據不足,迷姦指控未能成立。但誹謗罪是跑不掉了,而且由於涉及未成年、傳播範圍廣、主觀惡意明顯,情節被認定為比較嚴重。
明溪方面堅持不和解,要求依法處理。
法院判決下來,丁堅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還在醫院養胎的丁荷就收到了弟弟坐牢的訊息,知道前因後果後更是毀的腸子都青了。
連忙哭哭啼啼的給沈東遠打電話,“東遠,你一定要救救我弟弟啊!咱們的孩子不能有個坐牢的舅舅啊!你去跟你女兒說說,我讓我弟弟給她磕頭道歉,讓她同意私下和解好不好?
沈東遠還在醫院接受治療,跑了幾家醫院都說治不了,只有這家勉強能治,還不一定能治好。
沈東遠正煩悶的時候,聽到丁荷的話,氣的差點把手機砸了。
“這個孽障!” 沈東遠胸口疼。
沈東遠不想管丁堅的死活,甚至暗罵丁堅蠢貨自己找死。但是看著丁荷還沒顯懷的肚子,這裡面可能承載了他最後的希望。
為了這個還未出生的孩子,為了穩住丁荷,他不得不硬著頭皮想辦法。
他也知道,沈明溪那個孽障能對他下這樣的狠手,他去說情?沈明溪能聽他的才怪!不趁機再氣他一頓就算好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