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想越覺得自己委屈,彷彿自己才是這場婚姻裡的受害者。
呵,他倒要看看,李大丫一個沒文化、沒靠山的農村女人,離開了劉家,離開了,能在外面混出什麼名堂來?遲早得哭著回來求他!
要是明溪知道他的想法,非呸他一臉。
包辦婚姻?好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
是,婚事是父母定的,可洞房花燭夜的時候,你怎麼不拒絕呢?
怎麼不堅守你的非自由戀愛不結婚的原則呢?
那時候倒是身體很誠實地完成了傳宗接代的任務嘛!
享受了婚姻帶來的便利,解決了父母的催促,甚至可能在當時覺得有個女人伺候也不錯,現在翅膀硬了,攀上高枝了,就開始嫌棄這婚姻是包辦的,嫌棄原配是村姑了?
把包辦婚姻當成洗白自己拋棄糟糠妻的遮羞布?
真是又當又立!
他覺得李大丫是農村女人就該吃苦耐勞、逆來順受?
那他劉建國自己呢?他不也是個土生土長的農村人嗎?
按照他這個邏輯,他自己是不是也該認命,老老實實地留在村裡,面朝黃土背朝天,一輩子在地裡刨食,這才叫遵循農村人的命運?
他怎麼就跑去當了兵,端上了鐵飯碗,跳出了農門呢?
合著就只許他劉建國打破命運枷鎖,奔赴美好前程,卻不許別人也為自己爭取一條活路?這是哪門子的強盜邏輯!
更可笑的是,他自己為了攀上城裡的小姐,為了那所謂的愛情和麵子,不也是連親生兒子劉強軍都能說不要就不要了嗎?
雖然給撫養費,但本質上就是放棄了親自撫養和教育的責任。
怎麼同樣的事情,他做就是“追求幸福”、“情有可原”,而李大丫做就是“無情無義”、“狠心棄子”?
這雙標玩得可真溜!
他自己怎麼不為了孩子忍忍,怎麼不堅守著包辦婚姻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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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一路步行到了縣城,先是找了家招待所暫時安頓下來。
好在此時對於在本縣範圍內短期流動住宿的管理還不算太嚴,不需要繁瑣的介紹信。
眼下是個好時機,私人房屋交易尚未被完全禁止,戶口遷移也相對寬鬆。
當務之急是先在縣城紮根——買個小院子,把戶口遷過來,這樣往後上學、做事都名正言順。
要不是原身的任務有提到讓劉建國後悔,不然明溪都打算首接去香港了。
既然要讓劉建國後悔,那肯定要讓他知道自己的訊息啊。
第二天一早,她便揣著錢在縣城的老街區轉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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