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戚悅是真不知道。
如果按照霍詞的推測,兩個原主是恩愛的情侶,即便失憶了還在潛意識裡愛著對方。霍詞那邊的確是這樣,一直在尋找。
可她這邊不一樣,在她的記憶裡,原主就是一個慘慘的,被親戚奪走家產,而且被養壞,最後意外失身,決定自暴自棄,在繁華大都市混日子,日常打孩子,最後想傍大款,僥倖的傍成功……
總之,並沒有想去找“某個男人”的念頭。
也不對,原主總覺得傅司景配不上她,她配得上更好的。這……算嗎?
戚悅不懂了,如果這是一本書,可劇情早就歪得沒眼看了,現在這是怎麼回事,她也搞不清楚。
武力值再牛掰,終究也是會老會死,會疼會餓的人類,也會有疑惑,不懂,煩悶的問題。
在霍詞視角里,此刻的戚悅和一般的小姑娘沒什麼不同,微微擰起的眉,就像是上學時候遇到了不會做的題目。一縷長髮悄悄落在耳邊,髮梢彎出俏皮的弧度。
其實,他印象裡的戚悅,是個小孩。
他和她,只是一面之緣。
那年,他十七歲,戚悅才七歲。
後來,他二十多歲就英年早逝,那時候戚悅大概還在上中學,他到死都沒有再見過,或許戚悅早就把他這個不重要的路人甲忘記了。
事實證明,戚悅就是把他忘了。
來到這裡做了十年的植物人,腦子裡有兩段不同的記憶,漸漸的,他也把曾經的事和人遺忘了。
他上輩子墳頭的草都要長成半人高了,戚悅也長大了,長成了成熟的大姑娘,來到了這個世界。
重新遇到了他。
喚醒了他埋藏在心底的回憶。
霍詞用一隻手撐著腦袋,安安靜靜看著她,等著她想事情。
視線不由自主的落到她臉上,天生的狐狸眼在低垂的時候更顯嫵媚,眼睫毛像黑色的軟毛細刷,彎彎的,掃的他心尖發癢。
耳朵熱乎乎的,他狐疑的用手搓了搓,突然意識到什麼,後背一僵。
“啪——!”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敗類!
禽獸!
無恥!
他的一巴掌並沒有收住力道,戚悅被嚇了一跳,瞪他:“你在發什麼神經?”
霍詞笑得僵硬,眼神飄忽:“有一隻蚊子在吸我血。”他打蚊子呢。
戚悅也沒有刨根問底,把日記本,和他手邊的“情侶照”收起來,“想再多也沒用,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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