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華娛1997》第283章 新的唱片合同(1)

作者:每天晚上都好餓·18天前

兩個人在辦公室談了整整一個下午。

其實新合同的大致方向,作為業內人士的江臨和彭國樺心裡都有數。

所以兩人在大框架上,其實沒有什麼爭議。

兩人主要討論的,其實是關於版稅、簽約金等等的細節問題。

這次談話還是比較順利的,最終定下來的基調就是江臨成立一個個人工作室,以後關於他個人的營銷費用,都由工作室負責。

同時工作室將江臨後面的國語專輯統一委託給豐華唱片發行。

而豐華則比照著王飛的簽約金,為江臨提供2億新苔幣的簽約金。

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工作室將拿到目前國內歌手最頂格的25%版稅分成。

實際上,江臨一開始是沒打算要這筆簽約金的。

儘管2億臺幣不算少,摺合人民幣也有3000多萬,但相對他現在急劇膨脹的身家來說,真的也就是個零頭。

而豐華不比滾石或者百代這種巨頭,它旗下的巨星很少,尤其近兩年還活躍在樂壇的頂流,其實就江臨和張惠美兩個人。

唱片公司給歌手的合同一直都是行業內比較優渥的,因此唱片公司每年其實掙不了太多錢。

不過彭國樺堅持要給,還說之前續約合同都沒給,這次怎麼著也要補償一下。

最後江臨還是接受了這一條。

另外,由於《無冕》即將發行,豐華也提前將各項工作準備就緒。

因此這份合同中還約定,這張新專輯不算在這份新合約裡——這份合約將在《無冕》發行後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對江臨來說更重要的事情——江臨拿到了華國大區外的海外市場發行權。

從此以後,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以工作室的名義,找一家海外發行商籤一份代理發行合同。

這份新合約對江臨來說,確實是件大喜事,但對於豐華來說,同樣也是件好事。

豐華相當於放棄了江臨舊合同裡的短期利益,拿到了一份更穩定的長期利益。

只要彭國樺離世後,豐華不作妖,江臨大機率會跟豐華一直合作下去。

屆時,就憑江臨發行唱片的收入,都足夠養活風豐華了,更何況江臨能留下來,也能安定人心。

而且有江臨這個一哥在,豐華對於新人來說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畢竟江臨寫歌的質量有目共睹,同時他也不是一毛不拔,完全不給公司的人寫歌。

比如張惠美,年初的大爆歌曲《記得》就出自他手。

江臨只要在公司,萬一哪天他心血來潮,幫他們也寫首歌,說不定立馬就能成名。

會談後的第二天,江臨就叫了團隊過來,仔細稽核合同過後,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而就在同一天,豐華也對外公佈了這個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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