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陳文遠,” 趙縣令繼續道,語氣轉為嚴厲。
“此人雖為陳文軒公子胞弟,然性格偏執,對其兄與沈小姐之情,心存妄念。在沈小姐落水失蹤後,非但不思報案尋人,反因嫉生恨,偽造沈小姐‘遺物’,潛入沈府,意圖製造混亂,其行可惡!更兼其身負命案……”
他頓了頓,看了一眼沈萬金和秦昭,沒有明說“陳文軒”殺害陳文遠之事,但意思已到,“本官自當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這又將“陳文軒”潛入沈府放置玉佩的行為,解釋為“因嫉生恨、製造混亂”,進一步坐實了其“偏執可惡”的形象,也為他後續的“依法嚴懲”鋪平了道路。
“綜上所述,” 趙縣令最後總結,聲音提高,帶著一錘定音的意味,“沈玉娘陰婚失蹤一案,現已查明。並無妖邪鬼魅作祟,實乃因少年人情熱誤會,加之藥物反應、溝通不暢所致的一系列陰差陽錯。沈小姐僥倖生還,實乃不幸中之大幸。“陳文軒”心術不正,行事偏激,觸犯律法,自當伏法。”
“至於沈小姐與陳文軒公子陰婚合葬之墓被盜、棺中空無一物一事,” 趙縣令看了一眼醉夢樓管事,得到對方一個幾不可察的點頭後,緩緩道,“經查,實為流竄盜墓賊,聽聞陰婚奢華,遂起貪念,趁夜盜掘,驚擾棺槨,致使棺中……空置。此事,本官會另案處理,緝拿盜匪。”
“盜墓賊驚擾”——這是為沈玉娘“屍身不翼而飛”找到的,最後一個,也是最“合理”的官方解釋。儘管漏洞百出,但在此刻,誰又會去深究呢?
秦昭聽著這最終“蓋棺定論”的結案陳詞,心中那最後一絲波瀾,也漸漸歸於沉寂。
無鬼無妖,只有人的誤會與痴情。
沈家與陳家和解。
縣令結案:陰婚案以“盜墓賊驚擾”了結。
一場始於幽冥奇花、孿生替命、生魂離體的詭異大案,最終以這樣一個近乎荒誕的、充滿人間煙火味的、各方妥協的“真相”落下帷幕。
荒唐麼?可笑麼?
或許吧。
但這就是紅塵。這就是人間。真相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能否被接受,秩序能否恢復,表面的平靜能否維持。
晏清讓他“看”的,或許也包括這一點。
“此案既已了結,” 趙縣令環視眾人,最後目光落在秦昭身上,微微頷首,“有勞秦道長連日奔波。道長除魔衛道,明察秋毫,本官代揚州百姓,謝過了。”
秦昭起身,拱手還禮,聲音平靜:“分內之事,大人客氣。”
他知道,自己在這揚州城的“使命”,或者說,晏清為他安排的“第一幕”,至此,算是結束了。
沈玉娘被沈萬金帶著,在丫鬟的攙扶下,低著頭,默默離開了醉夢樓。她沒有再看任何人,包括臺上那癱軟的“陳文軒”。
她的背影,在璀璨的燈火下,顯得單薄而脆弱,彷彿一陣風就能吹散。
“陳文軒”被衙役拖走,等待他的,將是律法的審判,以及內心深處那永無寧日的罪孽折磨。
賓客散去,醉夢樓漸漸恢復了它往日的喧囂與迷離,彷彿剛才那場驚心動魄的“大戲”,不過是又一場稍顯特別的娛樂插曲。
秦昭獨自站在逐漸空曠的大廳中,錦衣玉冠,卻感到一陣前所未有的疲憊與……空虛。
案子結了。沈玉娘找到了。“陳文軒”伏法了。似乎一切都回到了“正軌”。
可是,為什麼他心中沒有半分輕鬆與喜悅?
只有那沉甸甸的、關於人心、慾望、誤解、妥協的複雜滋味,如同那杯“紅塵釀”的餘韻,久久縈繞在舌尖,揮之不去。
還有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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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闌火燈舊依城州揚,沉深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