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4.
我把材料遞給現場負責維持秩序的女民警。
也把手機螢幕轉向最近的直播鏡頭。
“第一,事故發生前兩個小時,我的車一直停在錦瀾小區地下二層B218車位。”
影片裡,物業主管周哥站在我的車旁,清楚報出時間、車牌和車位號。
“第二,下午五點四十二分,物業加裝臨時地鎖,登記表上有物業蓋章和監控。”
我翻到下一頁。
“第三,六點零三分,我在天平公證處封存了車鑰匙和備用鑰匙。事故發生時,鑰匙不在我手裡。”
旁邊有人嘀咕。
“他早就準備好了吧?”
我抬眼。
“對,我就是提前準備了。因為我發現車牌資訊可能被盜用,所以留證。留證不是犯罪,偽造事故才是。”
我繼續。
“第四,六點十二分,我進入地鐵一號線長寧路站。六點四十一分,站內有突發急救,我協助工作人員處理,報警和急救記錄都有。”
“第五,七點十八分,我刷卡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二十四小時自助區。七點二十,也就是事故發生時,我正在自助機前列印材料。”
“第六,我已經要求4S店保留T-Box後臺資料。我的車當晚無啟動、無行駛、無碰撞報警。”
陳霜怔住了。
她看向林晚棠。
“他說的是真的?”
林晚棠表情沉重,聲音放得很軟。
“硯舟這些證據,確實能說明他本人不在現場。”
她停頓一下,眼眶微紅。
“可如果車是別人開的呢?或者他提前安排了別人?”
這話一齣,人群又騷動起來。
許硯北立刻接上。
“哥,你學法律,當然知道怎麼做不在場證明。我們不是不信你,只是陳阿姨死得太冤了,不能讓任何疑點被放過。”
好一個不能放過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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