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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公司召開全體經紀人會議。
林姐坐在最前面,面前放著整改方案。
她先看了我一眼,然後對所有人說。
“這次事件前期,公司確實有問題。”
“公司存在重輿情、輕事實的傾向。”
“尤其是我本人,曾建議蘇晚星私下向粉絲道歉。”
“這個建議不對。”
會議室裡沒人出聲。
她繼續說。
“我們太怕輿情,反而差點忽略事實。”
“如果蘇晚星沒有堅持流程,沒有把財務、法務、公關和警方都納入正式處理,後果會非常嚴重。”
我低頭看著筆記本。
上一世,我等到死,也沒等到這句話。
那時他們只說。
“你先停職,配合調查。”
“你也要理解公司壓力。”
“等風頭過去再說。”
風頭沒有過去。
只有我被淹死在裡面。
隨後,林姐公佈了公司的新制度。
以後涉及費用問題,由財務部統一書面答覆。
涉及合約政策,由法務部統一說明。
粉絲投訴必須走正式渠道,全程留痕。
經紀人不得私下承諾錢款,不得被要求私下道歉認責。
輿情未查清前,不得隨意停職。
聽起來都是常識。
可上一世,就是這些常識,沒有一個人替我守住。
。前面我到走姐林,後會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