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頭污衊我吞了十五萬分成,我反手拉群她悔瘋了》第1章 1我做了八年經紀人(2)

作者:好故事·4天前

“你們當然幫她說話。”

“我問的是十五萬商演分成,你們拿三百八十六糊弄鬼呢?”

法務部王律師也發了一段文字說明。

“方女士,藝人參加巡演屬於合約內工作,不是外接商演。”

“江星瀾與公司簽訂的是獨家經紀合約,所有演出收入按合約分成。”

“不存在單場額外分成專案。”

方雨晴像抓到了什麼把柄,立刻回覆。

“那不都是上臺唱歌嗎?”

“你們是不是看我沒文化就糊弄我?”

“我看星瀾的照片了,四天都是滿場,這還不叫商演叫什麼?”

公司公關主管林姐發來政策連結,又補了一句。

“巡演是公司主辦的系列演出,商演是藝人外接的單場活動。”

“江星瀾目前合約期內,所有演出必須經過公司審批。”

“您說的十五萬分成不存在於任何合約條款中。”

這句話剛發出去,方雨晴直接在群裡罵開了。

“你們人多了不起啊?”

“我就問星瀾辛辛苦苦唱歌的錢去哪了。”

“別人家藝人都有分成到賬,就星瀾沒有。”

“你們今天不給我個說法,我就找媒體,找行業協會,曝光你們公司。”

上一世我怕她不懂,怕她著急,怕自己的話說重了傷害粉絲關係。

我從中午解釋到凌晨,換來的卻是她把聊天記錄截頭去尾發上網。

這一次,我沒有繼續解釋。

“方女士,您可以向公司有關部門依法反映。”

“但請不要釋出未經核實的資訊,不要對個人進行造謠辱罵。”

“群內的所有答覆均已留痕。”

方雨晴沉默了半分鐘。

再開口時,她的聲音比剛才更陰沉。

“蘇晚星,我告訴你,星瀾要是真少了一分錢,我讓你這個經紀人幹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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