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頭污衊我吞了十五萬分成,我反手拉群她悔瘋了》第3章 3投訴信寫得很嚴重(1)

作者:好故事·6天前

3

投訴信寫得很嚴重。

“剋扣藝人演出收入。”

“侵害藝人合法權益。”

“經紀人拒不公開賬目。”

方雨晴還在信末寫。

“如果公司不處理蘇晚星,我將繼續向行業協會和媒體實名舉報。”

林姐看完,第一反應是看向我。

“她已經投訴到總經理那了,你就不能服個軟?”

我說。

“我可以配合調查,但不能承認不存在的事。”

她煩躁地敲桌子。

“沒人讓你承認。”

“你先把她穩住。”

我沒有接話,直接把投訴信轉給財務部、法務部、公關部和公司監察。

張姐很快回復。

“賬目可查。”

隨後她把本次退費明細發來。

藝人姓名打碼,只保留專案、金額、發放渠道和時間。

所有人一樣,386元。

沒有一筆十五萬。

我把明細發到後援會群。

“各位粉絲,財務部已公開本次退費情況。”

“江星瀾和其他藝人一致,均為386元押金退費。”

方雨晴立刻跳出來。

“你們只敢公開三百八十六,不敢公開十五萬。”

“這不正說明還有一筆錢被藏了嗎?”

這話一齣,連剛才勸她的粉絲都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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