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二天,商事調解正式開始。
甲方帶著兩名代理人,拿出厚厚一摞材料。
最上面,就是他們偽造的最終需求確認稿。
代理人看著我,語氣篤定:
“溫女士,事實很清楚。你們提交的成果與雙方最終確認版本嚴重不符,已經構成根本違約。”
我開啟電腦,調出雲端時間戳。
“這是我第一次傳送方案的時間。”
“這是甲方確認收悉的時間。”
“這是第二輪修改的時間。”
“每一次檔案傳送,系統都會自動生成時間戳,無法由我個人修改。”
我把公證機構出具的電子資料保全證明放到桌面上。
“專案所有版本,均已完成存證。”
“如果貴方認為證據有問題,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我看向調解員。
“另外,甲方曾要求我按照他們臨時變更的方向繼續推進,但拒絕履行合同中的需求變更流程。”
“這是會議錄音文字稿。”
螢幕上出現了對方負責人當時的原話:
【按我們說的做就行,合同不用重新改。】
甲方負責人臉色越來越難看。
“專案確實存在溝通問題,但她作為專業服務方,也應該主動識別需求。”
我把最後一份檔案放到桌面上。
“這是甲方在向我索賠之前,發給其他合作方的專案通稿。”
通稿標題寫得很清楚。
【知名運營團隊高價接單後交付失敗,品牌方將追償。】
釋出時間,比他們第一次向我提出整改還早。
調解室裡徹底沒了聲音。
調解持續了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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