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盡奈落》第十六章 奪命七十二小時(十一)(1)

作者:罪如焚身火·12小時前

因為是遊戲,孟獨醒能在《無盡奈落》裡盡情地釋放自己的天性,總有惡人能讓他屠戮。

但就算是個遊戲,有些事情孟獨醒也不會去做的。

比如說就算是為了賺取經驗值,孟獨醒也絕不會做出“在七十二小時到來前的一段時間,抄起步槍跑到公路邊的制高點上,一邊高喊:‘我是世界之王’,一邊開始玩GTA,到處射殺路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

對,這樣賺取經驗值可能是會快一些,且能滿足孟獨醒的殺戮慾望,而且七十二小時一到,孟獨醒就會消失,解決了都市怪談後,亨德爾·斯旺這個身份的後續也和孟獨醒毫無關係。

這麼一看,這簡直是完美的三贏,孟獨醒想不到嗎?他想得到,只是他不會去做而已,就算在遊戲裡也是一樣……因為這關乎底線。

你贏贏贏,最後是輸光光。

道德底線是極易滑坡的,而且會如雪崩一樣一發不可收拾。

在這種幾乎完全擬真的遊戲中,放縱自己的天性,就等於在承認自己無法抑制那殺戮的天性,成為那嗜血慾望的奴隸。

要孟獨醒來說,人與獸之間最大的區別,那就是能否“剋制自己”。

雖然這麼說似乎有點上綱上線,沒有道理了,畢竟這虛擬世界裡的生命也不能算完全的生命吧?

可對孟獨醒來說,沒有道理和有道理沒有任何區別,他要的是一條線,一條明確的,刻在靈魂上,絕不逾越的線。

那條底線的一邊是人,一邊是沉迷於慾望的獸。

就像傑洛特曾經說過的話:“惡就是惡,小惡,大惡,中等的惡,都沒什麼區別。

“惡的程度是任意的,定義亦是模糊不清的,如果要我在兩種惡之中做出選擇,那我寧願什麼都不選。”

對孟獨醒來說,放縱的程度亦是如此,你在這擬真遊戲中放縱自己,又和在現實之中放縱自己有何區別?不過是沒有後患罷了……他寧願不選擇放縱。

孟獨醒不想當“獸”,他要當個“人”,堂堂正正的人。

所以,孟獨醒不會去幹那種喪心病狂的事情,反而會把這個身體好好地交還給亨德爾·斯旺。

畢竟,還有其他人可以殺,可以讓孟獨醒獲得滿足。

孟獨醒舔了舔嘴角,迫不及待地觀察了一下週圍的環境,因為飢渴而微微眯起了眼睛,他已經迫不及待要進行一次殺戮了。

這是一個類似於電梯的封閉空間,除了有一盞閃爍且微弱的燈在頭頂外,沒有任何多餘的裝飾和東西,只是六面冰冷的水泥牆構築的棺材,把裡面的人囚禁其中。

孟獨醒摸了摸牆壁,以這個空間的大小,估計自己很快就會死於缺氧,且這沒有出口的靜默空間似乎正在一點點地試圖吞噬被困入其中之人的理性,試圖使其陷入瘋狂。

如果是普通人,此刻已經可以開始進入到恐慌的狀態,在“大聲呼救”、“不信邪地破壞周圍環境”、“發狂”之中選擇一個執行了。

不過嘛,孟獨醒氣定神閒,毫無恐懼,之前發現的屍體沒有一具是死於窒息的,想必轉機很快就會發生。

“果然是【規則型】。”

孟獨醒在亨德爾的筆記型電腦上讀過他的《怪談處理筆記》,裡面有不少有用的關鍵資訊。

比如某種怪談會遵守某種規則來殺死人類,但同時,它的規則也可能能被反向利用,讓人逃出生天,甚至將怪談消滅。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規則是絕對的,不要想著與之抗衡。

孟獨醒試著從自己的揹包裡取出之前放入的武器,卻發現揹包被封禁了,而且不用摸,孟獨醒也知道腰間的手槍也不翼而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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