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分鐘後,對講機裡傳來技術組的聲音。
“報告!遮蔽器上的另一組指紋,確認屬於死者趙芳。”
“同時,在死者衣物口袋深處,發現了一件丟失的館藏二級文物,明代白玉扳指!”
館長雙腿一軟,扶住了牆壁。
副局長的臉色徹底陰沉下來,不再提放人的事。
刑警隊長推開審訊室的門,重重拉開椅子坐下。
“王銘,趙芳是來偷東西的。遮蔽器是她放的。”
他將指紋比對報告拍在王哥面前。
“你撞見她盜竊,為了阻止她,你殺了她。對不對?”
王哥低著頭,看著那份報告。
他抬起頭,迎著刺眼的白熾燈,深吸了一口氣。
“是。她是來偷東西的。”
他的聲音沒有起伏,冷靜得可怕。
“我不僅撞見了她,我還試圖搶回那枚白玉扳指。”
伸出雙手,露出手腕上一道新鮮的抓痕。
“我們發生拉扯,她抓傷了我。我沒搶過她。”
“後來,她帶著東西跑了。我怕報警會毀了這個家,就一個人清理了現場。”
他看著刑警隊長,語氣誠懇。
“隊長,我確實隱瞞了她偷東西的事。但我絕對沒有殺她。”
“一定是她欠了高利貸,催收的人殺了她,把屍體丟進館裡,想敲詐或者報復我。”
他還是不認。
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都把自己的責任摘得乾乾淨淨。
他甚至把盜竊文物的事實,巧妙地轉化成了自己為了家庭忍氣吞聲的籌碼。
時間只剩下最後二十分鐘。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人是他殺的。
我推開審訊室的門,走了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