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爵閣下,我想知道這雙鞋的來歷,可否告知?”
“這雙啊,的確不凡。”
貝倫還沒說話,雷蒙先開口了。
“這是一雙帶有風元素附魔的皮靴,當年一名著名的收藏家雲遊到風棲城的時候,送給子爵閣下的。”
“當時我還很喜歡,甚至想要將它買下,只可惜子爵閣下不肯割愛呀。”
“哈哈哈,剛得來的寶貝,哪有立馬就要賣的道理?”
“如果你這些天來找我,我肯定會將它賣給你。”
“年輕人,你可不要光被它的風元素附魔給迷惑了。”
“附魔武器的確稀有,風元素附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你的敏捷性。”
“不過,它的缺點也很明顯。”
“正如你所見,它只是一雙普通的皮靴,只是更加皮實耐造而已,但防護作用幾乎為零。”
“在戰場上,一個合適的護腿護靴,遠比帶有風元素的皮靴來的實在。”
“在萬人戰場中衝殺,可不是鬧著玩的,它甚至會成為拖累。”
貝倫還真不是不捨得給格里芬,當時確實是當成寶貝來著。
但在仔細研究了其功能後,連穿都沒穿,就將它擱置在了倉庫,如今恐怕都落灰了。
他覺得這個獎勵,比起自己給步兵隊長的賞賜,差得太遠了。
但誰讓格里芬喜歡呢?
而且他又不上戰場,更多的還是去魔物森林或是地下城,這一些地方速度遠比防禦力重要。
畢竟如果你穿的太過笨重,很容易被那些狡猾的傢伙給耗死。
“我想他很適合我,風元素附魔很稀有,即使是不穿,拿來收藏也是不錯的選擇。”
“可否將它讓給我呢,子爵閣下?”
“好吧,你如果覺得他值得一個步兵隊長,那就拿去吧。”
貝倫反正也對那件物品沒什麼興趣了,既然格里芬想要,索性就將它讓給了對方。
“好了,拿著它回去吧。”
“我和雷蒙先生還有些要事要談,可能你倆沒辦法一塊回去了。”
眾人剛出了武器庫,貝倫就下了逐客令。
不過既然都說了有要事相商,格里芬也不好說什麼,況且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挑選裝備。
於是便點了點頭,準備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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