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那年國風來了一位天才》第28章 12k的薪資(2)

作者:我為紅塵仙·10小時前

其中,心態崩盤、發揮失常的江馳,也憑藉自身紮實的搖滾功底、多年的舞臺經驗,在後續混戰中穩住狀態,成功拿下正式賽名額,驚險晉級。

縱觀整場突圍賽,九十名普通選手當中,確實不乏天賦異稟、唱功絕佳的黑馬個例,幾人舞臺驚豔全場,實力不輸種子選手。

但零星的亮眼個例,終究無法撼動種子選手的整體優勢,更搶不走既定的晉級名額。

自此,本屆洛城突圍賽三十六名正式賽晉級名單,徹底敲定。

賽事結束的次日,陳生便收到了節目組專人送來的正式參賽勞務合同。

每登臺完成一次舞臺演唱,即可獲得12k,上不封頂。

只要能夠留在舞臺、持續參賽,每一輪比賽都能穩穩到手12k的薪資,賽程越久、舞臺越多,收入越高。

“系統,幫我看看這份合同,作為文娛系統,總該有合同功能吧?”

【……OK。】

陳生指尖劃過合同條款,心神微動,隨即暗中藉助系統,全方位核驗合同真偽與隱患。

系統快速篩查完畢,確認合同公平合規。

確認無誤後,陳生提筆落筆,乾脆利落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而這份合同裡,最關鍵、最特殊的一條權責,並非薪資待遇,而是原創歌曲的版權授權。

條款明確標註:選手在本節目賽程內演唱的所有原創歌曲,全民好聲音節目組享有節目專屬翻唱使用權。

節目後續賽程中,其他參賽選手可自由選擇翻唱該類原創曲目,無需向原作者支付任何版權費用,該授權僅侷限於節目賽事範圍內,不適用商業商用領域。

對於這一條款,陳生絲毫不意外。

全民好聲音之所以能常年火爆、經久不衰,積攢海量優質曲目熱度,靠的就是這套行之有效的版權模式。

歷屆節目錄制以來,節目組都會收納每一屆選手的優質原創曲目,囤積大量免費翻唱許可權,供後續選手登臺演繹、二次創作。

一來豐富節目舞臺內容,二來讓選手們有足夠曲庫可以挑選,節目組也藉此積攢了龐大的曲庫資源。

陳生認為這是一場互相成就。

他的原創歌曲,經由無數參賽選手反覆翻唱、二次演繹,能夠持續擴大傳播範圍、提升歌曲知名度,源源不斷為他收割海量人氣值。

況且他心裡清楚,自己這份一萬二的單期薪資,遠超絕大多數參賽選手,大半原因都是節目組看中了他頂尖的原創實力、持續輸出優質作品的能力,是對他原創價值的特殊溢價。

此前閒來無事,陳生曾偶遇江馳,隨口打聽過對方的薪資待遇。

江馳毫無防備,坦然告知,自己單期登臺薪資有5k。

不知陳生真實薪資的江馳,對此己然格外滿足,全程讚歎節目組財大氣粗、待遇優厚。

“一期上臺唱一首歌,輕輕鬆鬆五千塊,這種好事去哪裡找?”

江馳當時滿臉感慨,語氣滿是慶幸,“我以前跑商演、接小舞臺,累死累活兩三天,未必能賺到這個數,這節目待遇真的太良心了!”

看著對方由衷開心的模樣,陳生心中面露異色,表面卻不動聲色,跟著點頭附和,贊同節目組確實財大氣粗、待遇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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