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聞毓秀,是尚書府的表小姐。
她因父母遭難,寄宿在尚書府。
因其貌美,表哥周勤時常來騷擾原主。
原主不堪其擾。
但這個世界,男女大防嚴重。原主沒有被佔到便宜。
一次外出遊玩,周勤當眾送了原主一匹鹿皮,喧賓奪主,意在宣誓主權,毀了原主的名聲。
沒有人再求娶原主。
都知道原主是周勤的人,沒有不長眼的人再來追求原主。
原主待在深閨。
尚書夫人聽了這件事之後,嘆息道:“罷了,你以後就嫁給我兒吧!”
她有些不滿意。
原主的身份低微,還沒有父兄孃家撐腰。
可是看兒子這麼喜歡。
她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原主只能接受這段關係,時間久了,她也真的喜歡上了周勤。一心一意,給她自己繡嫁衣。
三年過去了。尚書夫人婚禮一催再催,周勤彷彿是忘了這件事情,每次嬉皮笑臉混了過去。
原主的年歲見長,尚書夫人怎麼能不著急呢?
周勤不娶,世人不會說什麼。
可要是原主這麼大的年紀,還沒有被嫁出去,可是要被人恥笑的?
尚書夫人用棍棒家法威脅,周勤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反而被他爹護著。
“他還是個孩子,不懂事。”
尚書夫人時常氣的頭疼,給原主送了很多珠釵布匹來賠罪。
原主不忍自己的姨母為自己操勞。
只是說我接著等。
周勤看上了方家的嫡女方如雲,兩家定了婚約。
原主想去問周勤,
卻聽到了周勤醉著酒,對小廝說:“她那樣的,壞了名聲。除了嫁給我,還能嫁給誰?都說娶妻娶賢,納妾納色。她做一個妾還差不多!”
原主沒想到等了三年,卻等了這樣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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