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人渣么?怎麼成救世主了》第11章 靠妻子上位的鳳凰男(11)(1)

作者:小雪燃·6天前

日子一天天過去,黎氏的局面肉眼可見地好了起來。

陳若嶺的小公司在暗處也運轉得井井有條,新業務的試水己經有了初步回報。

不過,李宏那邊就沒這麼好過了。

一封股東質詢函送來,引發的連鎖反應比他預想的要大得多。

審計組進駐之後,翻出來的問題一個接一個。

從資金流向異常,到稅務漏洞,從關聯交易違規,到涉嫌商業賄賂。

每一條,都足以讓他所在的公司傷筋動骨。

訊息傳開後,合作伙伴紛紛撤資。

供應商上門催款,股價一瀉千里。

不到幾個月的時間,一家曾經在行業內頗有分量的公司,就只剩下了一個空殼。

李宏坐在己經人去樓空的辦公室裡,面前的桌上攤著一份律師送來的起訴書副本。

他被列為多項經濟犯罪的主要嫌疑人。

一旦罪名成立,刑期至少在十年以上。

李宏恨得牙根發癢。

他翻來覆去地想,怎麼都想不通。

他和陳若嶺當初明明立過一份協議,陳若嶺需要幫他隱瞞那些見不得光的操作,他則不對外透露陳若嶺在黎氏內部的那些小動作。

雙方各取所需,互不揭發。

這是寫在紙上的東西。

白紙黑字,兩人都簽了字按了手印。

可現在陳若嶺轉頭就把他的事情全部抖了出去,那份協議難道就成了一紙空文?

他怎麼敢的?

李宏咬牙切齒地翻開協議的影印件,逐字逐句看了好幾遍,找了外援,才意識到問題出在哪裡。

那份協議的核心條款是這樣寫的:“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商業秘密及違法違規行為,如有違反,違約方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聽起來很嚴密。

但,問題是,這份協議本身所約定的內容,是以“不揭露違法犯罪行為”為核心的。

而在中國法律框架下,任何以掩蓋違法犯罪行為為目的的協議,都屬於違反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約定。

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

換句話說,這份協議從一開始就是一張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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