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第七天,我成了主管的老闆》第六章 下午三點(1)

作者:米飯_i0·10小時前

第六章

下午三點,劉建華的老婆李桂蘭來了。四十多歲,穿著樸素,提著一袋紅富士,進門就跪下了:“林總,我求求你,放過建華吧。他上有老下有小,他要是進去了,我們這個家就完了。”

我沒扶她:“李姐,劉建華涉嫌職務侵佔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金額不小,還有陳建明的案子。這些都是刑事案件,我說了不算。”

她哭得更厲害:“陳建明的事跟建華沒關係。他就是個打工的,張總讓他幹什麼他敢不幹?”

我看著她,忽然想起那天晚上劉建華的話,張總讓我拿,我敢不拿。兩口子,連辯解的話都是一樣的。

劉建華八成是真的信了。他不是貪,他是被逼的。

“陳建明的舉報信在劉建華抽屜裡。”我說,“三年回扣一百八十萬,打到了你的銀行卡上。每個月固定五萬,連續三年,你說你以為是獎金?”

她的哭聲停了,臉白得嚇人。過了半晌,她小聲問:“那……卡里的錢,還能留住嗎?”

我沒接話。她最惦記的,是錢。

陳建明的事,她一句沒問;劉建華要判幾年,她也一句沒問。這一家子的賬,算得比誰都清楚。

我把她扶起來:“回去勸勸劉建華,配合調查,把底都交代了。立功表現,量刑會考慮。你跟他說,張志強已經把責任全推他身上了,他再不交代就真完了。”

她眼睛一亮,連連點頭走了。

門關上以後,我把劉建華和另外三個分公司主管的聊天記錄發給了經偵警官。這些是我國慶期間從他郵箱裡翻出來的,一直沒拿出來。

第二天,劉建華在看守所裡全招了。咬出了張志強,咬出了三個分公司主管,還咬出了總部一個採購經理。

警察順藤摸瓜,又抓了五個人。整個集團的採購體系,被連根拔起。

一週後,分公司整頓完畢。試用期員工全部轉正,社保補交,加班費補齊。小李提拔為運營組組長,王姐做了行政主管。

他們問我為什麼選他們。我說:“因為你們在最黑暗的時候,還分得清對錯。”

一個月後,陳建明的案子有了進展。警方認定劉建華扣留舉報信、長期職場霸凌和威脅,是導致其自殺的重要誘因,相關證據移交檢察院,作為從重處罰的依據。

陳建明的父母從老家趕來。兩個老人,頭髮全白了,拉著我的手,哭了半天:

“謝謝你,林總。謝謝你還我兒子一個公道。”

我把他們扶到沙發上,倒了水:“應該的。”

送他們到樓下,看著兩個蹣跚的背影,我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滋味。

陳建明死的時候才二十四歲,跟我入職時偽裝的年齡,一樣大。劉建華要是早十年被人攔住,也許走不到今天這一步。可這世上沒有也許。

回到辦公室,我開啟電腦,寫下個月工作計劃。第一行,建立員工申訴渠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員工加班。

寫完,我看了一眼窗外。陽光很好。

我拿起手機,給董事長髮了條訊息:分公司整頓完畢,一切正常。下一步,建議在全集團推行加班審批制度和員工保護機制。

董事長回:同意。你來牽頭。

我把手機放下,繼續工作。

。作工的我是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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