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出國後,妻兒求我回頭》第十一章 周既白離開的第三天(2)

作者:月照川·15小時前

最後一行,我只寫了一句話。

“我不會誣陷你,也不會替你承擔選擇的後果。”

顧明舒盯著螢幕看了很久。

她真正想要的,並不是我證明她沒有出軌。

而是希望我像過去一樣,站出來替她收拾殘局。

可這一次,我拒絕了。

律所要求她公開回應。

記者守在辦公樓下,詢問她是否為了男客戶逼丈夫離家,是否真的允許兒子稱呼對方為父親。

每一個問題都來自已經發生的事實。

她無法否認。

當晚,她獨自發布宣告,承認自己在處理周既白案件期間失去應有的職業判斷,也錯誤地讓未成年兒子承擔了安撫成年委託人的責任。

她沒有再讓我為她作證。

聲明發布後,合夥人資格依舊沒有恢復。

幾個重要客戶也提出解約。

回到家時,兒子正在廚房煮麵。

鍋裡的水已經燒乾。

他手忙腳亂地關火,手背還是被燙紅了一塊。

顧明舒急忙找藥。

可藥箱裡常用的燙傷膏早已過期。

過去,這些東西都是我按時更換。

她只能深夜帶兒子去醫院。

候診時,兒子忽然問:

“爸爸知道我受傷,會回來嗎?”

顧明舒握著他的手,無法回答。

兒子又問:

“如果以前,他是不是已經在這裡了?”

這一次,她終於點頭。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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