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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半天沒說話。
林念安哭著往下說:
“我只是太喜歡了。”
“我以為姐姐什麼都有,不會在乎一個鐲子。”
林嶼冷聲打斷她。
“她的東西,憑什麼要她不在乎?”
這是十二年來,他第一次替我說話。
林念安哭得更兇。
“哥,你現在是在怪我嗎?”
“當初給我辦重生宴,你也同意了。”
“蛋糕上的糖人,還是你找人做的。”
林嶼啞火了。
誰都沒資格把錯全推給她。
蛋糕是林嶼訂的。
鐲子是媽媽送的。
爸爸親口說,那張四個人的照片才像一家人。
林念安只是遞出臺階,他們爭著往下走。
我結束通話電話,繼續盯專案。
三天後,當地電視臺來採訪。
記者認出了我。
“你是不是十二年前攔下人販子那位小姑娘?”
那段舊新聞很快被重新翻了出來。
影片裡,十二歲的我滿腿是血,疼得一直髮抖。
媽媽趕到醫院後,卻先抱住了林念安。
爸爸忙著替她聯絡警方尋找親人。
林嶼把外套披在她身上,一遍遍說別怕。
鏡頭角落裡,我一個人按著流血的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