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兩年後,林娜把房子租了出去。
她在附近重新租了一套小房子,專門給父親做了無障礙改造。
租金加上她的工資,勉強能夠承擔父親的生活費和護理費。
林峰每個月也會固定轉賬,再也沒有用“孩子小”“分不開身”推脫。
父親的身體沒有完全恢復,但他已經能夠自己拿勺子吃飯。
他偶爾還是會因為不舒服發脾氣。
護工不再像以前那樣小心翼翼地討好他,而是明確告訴他:
“不配合康復,就不能吃甜食。”
父親一開始罵人,後來也只能認命。
林娜學會了做飯。
雖然味道不算好,但至少知道父親不能吃太鹹,也不能吃太硬的東西。
林峰的兒子偶爾會來陪爺爺看電視。
一家人終於開始像真正的家人一樣,分擔生活,而不是把所有事情推給最能忍的那一個。
我沒有再回去住。
每月第二個週末,我會帶些水果和父親喜歡的糕點過去。
坐一會兒就走。
有一次,林娜送我到樓下時,忽然說:
“哥,房子我以後會還給爸。”
我停下腳步。
“他已經把房子給你了。”
“我知道。”
“你不用因為愧疚這麼做。”
“不是因為愧疚。”
林娜看著樓上的窗戶。
“那房子本來就是他的養老保障。我以前只想著自己,沒想過他以後怎麼辦。”
“現在想明白了。”
我沒有再勸。
。擇選的做該應是這
。案專護照庭家責負我請想構機老養家一有,我訴告管主,後司公到回
。定穩更也容作工,多很高在現比資工
。同合了簽天二第,上晚一了慮考我
。劃計護照定制庭家多很給隊團著帶我,後始開作工新
。獻奉償無子求要囑和產房著拿人有也,務義的子兒當人老顧照把的有,哥哥個一給推母父把子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