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話事人》第34章 二女爭夫?(1)

作者:隨輕風去·2小時前

第34章 二女爭夫?

在知縣的心裡,是傾向於支援範姓孝婦索賠的,但這並不是因為有什麼交易關係。

而是因為範姓孝婦剛才透過一些表現,已經證明了她對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這是一個懂得怎麼“鬧”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決一般都會傾向於善於“鬧”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煩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縣便對範娘子開口道:“林某人若只是賠付眼下的一二碎銀,確實對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將今後收入無休無止的賠付與你,這樣也不公道!”

範娘子回應說:“雖然聽說有人意欲贈金銀與林某人,但民婦所求不多,不會要這些不能生產的金銀。

林某人只需拿出一年之內建辦產業的三成,賠付與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沒有置辦產業的心思,便將金銀半數賠付出來。”

聽到這裡,林泰來終於可以肯定,這娘們費盡心思並不是為了點銀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圖真就是繫結自己。

她能幫自己弄來五百兩銀子“風投”,然後又想透過這種方式來確定佔股比例。

以賠付代替佔股,知縣的判決書具備法律效力!不得不說,範娘子這個心思也夠巧妙的。

難怪當初自己連個專案都沒編出來,她就一口答應幫自己去拉投資。

原來根本不看專案,就是衝著自己這個人來的!

冷靜的想了想,林博士發現自己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兩銀子,無欲則剛。

這時候,另一被審的五錢小妹黃素珍忽然心中警鈴大作!

女人的直覺告訴她自己,眼前這個不正經的孝婦有問題!

心念急轉後,黃小妹立刻對知縣開口道:“青天大老爺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陳情!

律法上說的賠付家產半數,前提是無故毆傷,但這次事出有因,並非無故。

當夜是奴家有意對林壯士訴說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壯士的義憤,這才導致林壯士對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願代替林壯士,就毆傷罪責,對範寡婦進行賠償!”

範娘子詫異的回頭看了眼黃小妹,她從對方身上感受到了濃濃的敵意。

心裡冷哼一聲,誰要你這個陪酒粉頭的賠償?你要戰,便來戰!

便又對知縣稟報說:“替人頂罪這種事,本就是律法所禁止,毆傷先夫的人是林泰來,而不是黃姓女。

更何況林泰來與黃姓女之間,不是父女、夫妻、兄妹這種近親關係,有什麼資格互相頂罪?”

黃小妹立刻又反駁說:“是奴家故意引誘林壯士出手,所以奴家是教唆者。

同案向來有主犯與從犯之分,奴家這樣教唆者應該定為主犯。所以由奴家來負責賠償範寡婦,才是正理。

林壯士這樣四體發達頭腦簡單之人,完全是受了奴家蠱惑才憤然出手,只能算作從犯。”

?單簡腦頭達發四麼什,語無來泰林

!言語次一織組再你讓就,上堂公在是不要這,了飄你妹小錢五

!明證據實有沒本,犯從犯主麼什“:來回斥駁的風下落不毫,弱示甘不也子娘範邊那

。事無責無然仍人某林而,罰判被經已妹小黃今如!任責有都人兩,死之夫先於關,說能只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