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梨最看不上這種男人,一離婚就都是女人的錯,恨不得將買衛生巾的錢都要回來。
“只要孩子是你們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雙方共同同意透過人工授精方式所生的,你就不用擔心,根據民法典解釋篇第四十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1】
“你的丈夫不僅不能以非親生子拒絕進行撫養義務,還必須給撫養費。”
媽媽愛你聽完明顯鬆了口氣,不用退還就好,“我以為和你前夫的事情一樣。”
“你們情況不同的,你們是雙方一致同意,你丈夫就有法定撫養義務,我前夫屬於不知情,法律會給予受害方支援的。”洛梨頓了頓,“不過你丈夫現在已經表達了不願撫養的意願,你想要他給撫養費,你們之間一定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的拉鋸戰。”
“凡是離過婚的一定知道,孩子的撫養費是最難要的。”
“尤其你們是試管孩子,和他只有法定關係,他大機率會拖著不給,所以我建議你在索要撫養費時一次性要到孩子十八歲。”
“如果他家沒有條件,只能按月給,寫撫養協議時一定要長個心眼,不能只一句每個月付xx元就結束,一定要分開寫。”
洛梨在白板上寫了三個詞——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生活費可以是一個固定金額,但教育費和醫療費一定以實際產生的費用為準,畢竟孩子上學和治病才是費錢的大頭,課外輔導班、興趣班也要單獨寫明。”
“可以寫成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權單方面決定婚生子xx課外培訓班、工具的購買事物,單筆或累積不超過一萬元無需徵求另一方同意,費用由雙方平攤。”
洛梨又在後面寫下遞增條款四個字:“通貨膨脹時代,每年物價都在增長,所以也要預定好撫養費的遞增條款,哪怕一開始基數低一點也沒關係,一定要將漲幅比例和年限約定好。”
“還要加上違約條款,約定三個月不付要求一次性付半年,半年不付一次性付一年,一年不付要求一次性付三年,超過兩年不付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從一開始約定由法院從工資卡強制按月轉賬。”
“還有奶奶家的過年紅包等也需要約定不能抵扣撫養費,還有探視權......你家孩子可能用不上,但我還是需要囉嗦一句。”洛梨細緻講了講探視權、撫養費年限的設定方式,確定網友都聽進心裡後才結束。
喝了一口茶,潤了潤喉嚨,“總而言之,索要撫養費是一項長期鬥爭,運氣好會按月給,運氣不好直接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起訴了也不給呢?】
洛梨回答網友這個問題:“那就當他死了,能斷絕關係遠走他鄉的儘量走遠,改名換姓重新生活,不能的就等以後他老了讓你家孩子給個基本贍養費就行,其他不用多管。”
【對,法院怎麼判就怎麼給,堅決不多給!】
【我家鄰居老頭年輕時在外面瀟灑養小三,不給家裡寄錢,老了小三不要他惹,現在回村讓我鄰居一家養他,鄰居一家將他攆去老破房子,一個月按最低標準給三百。】
【我前夫也這樣,不給撫養費,全靠我一個人做兩份工,有時候真恨不得他死了,我兒子還能早點繼承他那套老破小。】
【沒錯,一個月一千塊的撫養費像要他命似的,真後悔沒有像主播說的細化撫養協議,約定懲罰條例。】
【是啊,早點關注到博主就好了,要撫養費已經要得我乳腺增生、子宮肌瘤。】
【哈哈哈哈,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我老公死了!!我不用去費心費力索要撫養費!!】
洛梨注意到這條彈幕,烏潤的眸子閃耀起八卦的光亮,問這位叫‘喜從天降’的網友:“怎麼死的?”
‘喜從天降’:【主播,他在外面有小三,小三懷上了,他為了給小三交代要和我離婚,家裡幾套房和車都是他的婚前財產,只有賬戶上的三十萬是夫妻共同財產,我不願意他就要起訴我,目前還沒有開庭。】
【昨天忽然收到訊息,我老公死在小三的床上,哈哈哈,樂死我了!】
洛梨眉梢上揚,這位網友真是幸運,如果已經離婚,丈夫死了什麼都沒她的份兒,孩子能分一小部分,但現在不一樣了,她作為妻子不僅能分走共同財產的一半,其餘部分、婚前房產也能分到一部分。
真心的為這位網友高興:“你丈夫是小三害的嗎?及時施救了嗎?如果沒有,快去請律師幫助你起訴索要賠償。”
”。了宜便要不,來回要都全得記,切一的銷花三小給有還“
。三小訴起去師律請定決即當,花了開樂’降天從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