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0.
我繼續道:
“你那天如果簽了轉院同意,我現在已經不在這裡了。”
他低下頭。
“對不起。”
他後來對秦律師說:
“以後溫家的東西,全部以溫念本人意見為準。”
我聽見後,只說了一句:
“謝謝。”
我不再把親人兩個字,看得無條件神聖。
親人也會誤判。
也會被利用。
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市婦幼出具調查報告那天,院方公開道歉。
負責人站在會議室裡,聲音沉重。
“溫女士,這次新生兒身份管理事件,對您和孩子造成嚴重傷害。醫院在觀察室出入管理、腕帶重綁稽核、原始檔案儲存上存在重大漏洞,我們接受監管處理。”
我抱著女兒坐在臺下。
所有鏡頭都對準我。
這一次,我沒有躲。
我說:
“產婦虛弱,不代表她說的話不重要。母親質疑孩子身份,第一反應不該是給她扣上‘瘋’的標籤。”
會議室裡很安靜。
我繼續說:
“今天是我提前留了證據。那沒有留下證據的人呢?”
離婚判決下來,是女兒四個月的時候。
法院支援離婚。
女兒由我單獨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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