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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我把簽好的離婚協議放在書桌上。
顧蔣寧看清內容,臉色驟然沉下。
“你鬧了一整天,就是為了這個?”
“簽字吧。”
她翻到最後,看見財產分割條款,目光更冷,房子、車子、股份,我什麼都沒要。
她將協議撕成兩半。
“姜明川,你逼我嫁你的時候,不是說死也要死在顧家嗎?現在又想用離婚逼我低頭?”
我的確說過。
婚禮那天,我替她戴上戒指,當著所有人的面宣佈:“這輩子除非我死,否則誰也別想把顧蔣寧從我手裡搶走。”
顧蔣寧記得。
我也記得。
所以我現在離開,不算食言。
“我沒有逼你。”
我摘下婚戒,放在桌上。
“你不籤也沒關係,我只是通知你。”
她死死盯著那枚戒指:“又要離家出走?”
過去七年,我離家出走過十一次。
最短兩個小時,最長三天,每次我都會故意留下線索,等她來找。
有一次她遲遲沒來,我在酒店等到凌晨,最後自己打電話罵她。
顧蔣寧便認定,我永遠走不了。
她譏諷道:“這次準備躲幾天?”
我望著她,輕聲回答:“久一點。”
手機在這時響起。
哥哥突然心臟不適,再次被送進醫院。
顧蔣寧拿起外套就走。
經過我身邊時,她腳步停了一瞬:“在家等我,離婚的事,等我回來再談。”
過去只要她說會回來,我便真的會等。
。味水毒消的裡房病哥哥著沾上到等,亮天到等,涼菜飯到等
。頭點舊依我,次一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