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霍星宇。
事項:希望媽媽陪我過生日。
系統評分:一分。
他問我:
“爸爸,這個還能用嗎?”
“不能了。”
“那扔掉吧。”
車經過回收站時,我讓司機靠邊,陪他把平板放進舊物箱。
星宇拍了拍手,忽然指向街邊的草莓攤。
“爸爸,我想吃草莓。”
“現在有點晚。”
他下意識抿住嘴。
“那算了。”
我讓司機在路邊等著,牽著他走過去。
攤主稱好草莓,又多送了兩顆,笑著遞給星宇。
“嚐嚐吧,這兩顆最甜。”
星宇接過草莓,卻沒有立刻吃,而是抬頭看我。
“爸爸,我們晚一點回家也沒關係嗎?”
“沒關係。”
我蹲下來,替他擦掉指尖沾到的草莓汁。
“以後想吃草莓就告訴爸爸,不用因為怕麻煩別人,什麼都說算了。”
星宇眨了眨眼,終於低頭咬了一口。
草莓很甜。
他彎起眼睛,又挑出最大的一顆,遞到我嘴邊。
街對面,霍雲棠的車停了很久。
最終沒有跟上來。
星宇把草莓塞進我掌心,牽著我往亮著燈的家走。
這一次,沒有人生死攸關。
。分七到達要需誰有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