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大概沒想到,我這回是動真格的。
晚晚站在我旁邊,把離婚協議書也拿了出來。
兩份檔案,並排擺在茶几上。
兒子看著這一幕,臉上的表情從慌張變成憤怒,又從憤怒變成絕望。
“你們合起夥來逼我是吧?”
“好啊,離!都離!”
“離了你們別後悔!”
他抓起桌上的筆,在兩份檔案上刷刷簽了字。
簽完狠狠摔了筆,轉身就走了。
門關上那一刻,整個屋子都安靜了。
晚晚輕輕握住我的手,問我:“媽,你還好嗎?”
我長長撥出一口氣,點頭:“還行。”
其實不好。
那是我養了三十年的兒子。
但有些東西爛了,就得割掉。
留得越久,傷得越深。
第二天,我和晚晚去了法院,遞交了起訴狀。
我和晚晚是共同原告,告兒子和許嬌嬌。
訴訟請求兩條:
第一:要求兒子返還我一百四十五萬。
第二:要求許嬌嬌返還兒子擅自贈予她的全部款項,那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贈予無效。
最後,判決下來了。
法院要求許嬌嬌返還全部受贈款項,限十五日內執行。
她賬戶上的錢,很快被凍結,並轉入到了晚晚的賬戶。
她拉黑了兒子,兩個人鬧得很崩,聽說差點在小區門口打起來。
不過那都與我無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