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安,你騙我。”
我從來都沒有騙過他。
騙他的人,從始至終都是他的父母,他的妹妹。
他引以為傲的親人。
說完這話後,我直截了當結束通話電話,將他的手機號碼拉入黑名單。
那天下午,陳明去房產中心,試圖求證我這話的真實性。
得到的結果,讓他死心。
房產證名字上,明確寫明,這套房子只歸我喬安一人所有。
跟他陳明沒有一點關係。
與此同時,銀行給予他的最後期限終於到了。
他名下的所有資產,都被銀行凍結。
其中,包括他剛拿到手的兩萬工資。
一瞬間,陳明失去了一切,成為窮光蛋。
他沒有錢,房子被銀行回收,他跟他的父母,都被趕了出去。
他以為在這個節骨眼上,他父母能夠稍微體諒他一點。
誰知道,當他們知道這些事情後,只有對陳明的責備。
“你這個廢物,現在害得我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你現在就打電話給你老婆,問問她到底想要幹嘛,為什麼連房貸都不知道按時交。”
陳明捂著腦袋,告訴陳母,我準備跟陳明離婚的訊息。
“什麼,喬安要跟你離婚?”
陳母沒想到,我不僅去了國外,還跟陳明提出了離婚訴訟。
眼下,他們沒有錢,又失去了住的地方,只能搬回之前破爛不堪的老城區。
巨大的落差,讓陳母瞬間焦躁。
她對著陳明怒吼。
“你這個廢物,當初結婚的時候我就告訴你,讓她在房產證上把你名字加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