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門口掛著一塊褪色的木牌,門口站著兩個穿迷彩褲的美國兵,正抽著煙。
他們見林成遠走過來,只是懶洋洋地抬了抬眼皮,也沒當回事。
林成遠推門而入。
酒吧裡面比外面昏暗地多,空氣中瀰漫著威士忌、啤酒的味道,還有自己欣賞不來的美國民謠。不過也還好,吉他曲至少比搖滾要安靜。
“嘿,夥計,來兩杯龍舌蘭。”
林成遠熟練地用英語向黑人酒保說道。
酒保小哥看著和自己一樣黑的臉,頓時倍感親切。
不一會,兩杯酒就被推了過來。林成遠拿起其中一杯,淺淺品了一口,然後耐心等待著。
七點五十五分。
酒吧裡的人漸漸多了起來,有剛下早崗的美軍士兵,也有幾個穿短裙的韓國女人,正在吧檯邊上用蹩腳的英語搭訕。
也有幾個女人想來於林成遠接觸,但都被他擺擺手拒絕了。
忽然,一箇中年白男的身形進入到了林成遠的視野。
他一副標準美式軍人的扮相:一頭淺棕色短髮,身高不低,肩膀寬闊。身上穿著一件軍綠色的短袖襯衫,胸口繡著第八集團軍的徽章。
要等的人,到了!
林成遠心下一定,朝他遙遙舉杯,雙方對視一眼。
“霍,你小子這幅形象,正適合去種植園採棉花。”
該說不說,霍普金斯記憶力著實驚人,幾年沒見,他都把自己塗成黑人了,還能一眼認出來!
他大刀闊斧地坐上椅子,隨手把軍帽放在吧檯上,拿起自己面前那杯龍舌蘭一飲而盡。
“嘶……好酒!喝酒就是要喝烈的才夠勁!”
他咋了啦咂嘴,隨即仔細地打量著面前的林成遠,感嘆道:
“你小子的大名,可是在美軍基地都傳開了。甚至有人開了盤,就賭你幾天被抓!”
“就沒人賭我能逃脫?”林成遠摸了摸下巴。
“當然有,那賠率高的嚇人,老子可足足往裡面投了一千美金!你小子可得讓我贏一把。”
霍普金斯說完,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摺疊紙袋子,放在吧檯上推到林成遠面前。
“看看吧,專門給你準備的。”
林成遠接過紙開啟,裡面是一疊美元,用橡皮筋捆著。他粗略數了數,足有三十張一百美元的鈔票。
三千美金!
按1987年的匯率,差不多西十多萬日元,足夠他在日本生活很長一段時間,可謂是給自己本不富裕的錢包回了一大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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