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怕打雷,小孩子被寵愛的時候總是會有些矯情病,其實連時雲崢事後都會驚訝自己竟然這麼矯情。
孫秀珍卻會在每個雷雨夜把她摟進懷裡,哼一首走調的童謠,粗糙的手掌一下一下拍著她的後背,首到她睡著。
她的性格沉悶,不止一次被同學欺負,經常有人說她是沒爹沒媽的野孩子。
孫秀珍牽著她的手,一路走到學校,找到老師,找到那個同學的父母,站在辦公室中間,聲音發抖但一字一頓地說:“誰再說我家孩子是野孩子,我跟誰沒完。”
孫秀珍其實是一個性格靦腆內向的人,為了她卻站在一屋子人面前,抖著嗓子替她討公道。
……
時雲崢在幻覺中看著這一幕,眼淚從眼角滑落。
是孫秀珍讓她明白,真正的愛從來不需要被愛者刻意討好才能得到。
你不夠好我也愛你。
你做錯了事我也愛你。
你什麼都不用做,無論何時,我自會站在你面前為你遮擋一切風雨。
原來這是愛,這才是真正愛,原來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被愛。
她不需要追著跑、也不需要不停討好,有一個她什麼都不用做也願意站在她面前的人。
她早就擁有過,哪怕只有短短的一段日子。
一道誘惑的聲音在她耳邊響起,極輕極柔,像孫秀珍哄她入睡時的呢喃:“你可以永遠留在這裡呀,現實多麼痛苦啊,你看看你在外面過的什麼日子?”
“被電擊,被腐蝕,被踩在沙土裡,沒有人在乎你的死活,但這裡不一樣,這裡有愛你的人,有熱飯,有門縫裡漏出來的煤爐和炕煙的氣味。”
“留下來吧……永遠留在這裡吧……你後來的那些經歷,那些公路上的廝殺、鬥獸場裡戰鬥的鮮血、被所有人當成廢物的日子,那才是黃粱一夢。”
“現在你醒了,你回家了,回到媽媽這裡,和媽媽在一起吧,時雲崢。”
時雲崢看著孫秀珍的臉。
那張臉和記憶中一模一樣,粗糙的手掌,眼角的細紋,笑起來會露出一點牙床。
所有細節都分毫不差,所有溫度都恰到好處,但這不是真的。
時雲崢抬起手,指尖輕輕觸碰孫秀珍的臉頰。
就讓她看看,她媽媽的模樣,真的好久好久沒見了,媽媽,我有些想你了。
觸感溫暖而真實,比她這輩子做過的任何一個夢都更像真的。
時雲崢笑了一下,眼淚順著嘴角的弧度滑進去,鹹的。
“你不是她。”
時雲崢的語氣清晰而篤定:“你只是心魔用記憶拼出來的假人,你很像她,太像了,像到我不忍心第一時間走。”
“你甚至不會在我打雷睡不著的時候給我哼那首走調的歌……因為我媽口音實在是太重了,我根本沒學會唱那首歌,歌詞我也都記不全了,所以你也唱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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