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8
顧崢沒有立刻簽字。
這份清單,比讓他淨身出戶還要讓他難堪。
他開始找我們的共同朋友,找我的父母,試圖讓他們來勸我。
但我的態度很堅決。
不簽字,就不離婚,我們就這麼耗著。
這場拉鋸戰持續了整整一個月。
最後,顧崢妥協了。
在律師的見證下,他顫抖著手,
在那份“情感價值損失清單”的每一項後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落筆的那一刻,這個三十歲的男人,在律師辦公室裡,哭得像個孩子。
我沒有去現場。
律師將簽好字的檔案掃描發給我時,
我只是平靜地看了一眼,然後回了兩個字:“收到。”
離婚手續辦完那天,天氣很好。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了商場。
我沒有去那些金碧輝煌的名牌店,而是走進了一家快時尚集合店。
我買了一隻最普通的帆-布包。
米白色,上面印著一句英文:“Be your own sunshine.”
它不貴,甚至有些廉價。
但它的提手上,掛著一個全新的、硬邦邦的吊牌。
我拿著包走到商場外的陽光下,從錢包裡拿出小剪刀。
“咔嚓”一聲。
我親手剪掉了那個吊牌。
那一瞬間,我感受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純粹屬於自己的“全新”的喜悅。
我把吊牌扔進垃圾桶,正準備離開。
一抬頭,卻在商場門口遇到了唐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