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剩女成後媽,穿書後只想躺平》第8章 合作協議(2)

作者:甜妹闖蕩世界·10小時前

1.乙方負責照顧甲方的女兒鍾麗欣日常生活起居。(備註:接送上下學、輔導作業,由甲方請人負責,乙方儘量抽時間陪同。)

2.甲方每月給乙方30萬零花錢,此款是自願贈予,不得追回。(備註,家裡日常開支全部由甲方負責,30萬零花錢全部由乙方自由支配。)

3.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出席商業活動和參加家庭聚會時,乙方必須要配合,所需要的衣服、化妝費用,由甲方負責。首飾由甲方借給乙方用,必須歸還,遺失按原價賠償。乙方需要甲方配合出席商業活動和參加家庭聚會時,甲方必須要配合,乙方準備自己的衣服首飾,甲方的衣服配飾由甲方自己準備。

4.雙方在五年內不得離婚,誰先提出離婚,賠償對方5000萬元,並且引起的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賠償。

5.甲方支援乙方的事業,讓乙方在娛樂圈發展,適當提供幫助,具體情況到時再協商。

6.過夫妻生活必須甲乙雙方自願。甲方不能強逼乙方生孩子,如果乙方懷上甲方的孩子,到時再進行協商撫養和教育的問題。

7.婚姻持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出軌,誰先出軌,賠償對方8000萬。

三、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方式由雙方根據具體的違約情況提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面就是兩人的簽字和簽約日期,簽約日期是在拿結婚證前。

家族聯姻就是家族聯姻,一開始將責任和義務分清楚也好,雙方之間其實沒有什麼深厚感情,只有適不適合,值不值得。

謝小竹覺得既然有合作協議在,鍾建彬是值得信任的,畢竟他沒有趁她“失憶”就哄騙她,還幫助她儘快熟悉一切。(也有鍾建彬的外形加分吧,現實生活中相親過多次,見過不少男人的謝小竹,在工作中接觸過不少人的謝小竹,不得不承認,鍾建彬很優秀。)

鍾建彬說,這份合作協議只有他們兩人和律師知道,叫她不要跟別人說。估計在鍾建彬眼裡,失憶的謝小竹是“傻白甜”,怕她什麼都跟別人說吧。

並沒有失憶而且有36年閱歷的謝小竹當然知道,有些事是不能隨便跟別人說的。

今天鍾建彬說給她一個月加10萬零花錢,這點要不要籤個補充協議呢?算了,覺得他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不會騙她的。

不過謝小竹還是厚著臉皮問了一個關鍵切及自身的問題:“彬哥,你能告訴我,我有真正和你在一起嗎?”(不問清楚,謝小竹覺得心不安。)

鍾建彬的表情毫無任何變化:“沒有,我們的協議約定過夫妻生活必須甲乙雙方自願,甲方不能強逼乙方生孩子,所以我們一首分房睡,我們的房間分別有對方的衣服和服飾,那是有時需要應付一些人。”

鍾小竹不知道鬆了一口氣還是失望。

鍾建彬繼續面無表情地說:“我們結婚前做過婚檢,你還是處女。”

謝小竹的臉紅了,在白淨的臉上顯得很明顯,不知道是羞紅了臉還是氣紅了臉。

現實中36歲的大齡剩女謝小竹是處女。

小說中26歲的己婚少婦謝小竹還是處女。

天呀,天呀,難以置信這是事實。

看著鍾建彬離開的背影,謝小竹百般滋味在心頭。

又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她不會是為了不喜歡的男主守身吧?這太對不起鍾建彬了。

還有,謝小竹發現在現實中那麼精明的自己,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她只關心自己的嫁妝,忘記問鍾建彬娶她時的聘禮是什麼,像這種家族聯姻,肯定都是談好條件的。有空再問吧,己領證結婚,也改變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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