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見警察,第一反應竟是回頭喊:
“爸,知意報警了。”
父親大步走過來,臉色鐵青。
“她又想告誰?我們教育自己的女兒,也犯法嗎?”
警察皺起眉。
“沈知意是你女兒?”
“是。”
“她現在人在哪裡?”
父親不耐煩地回答:
“躲起來了!你們回去告訴她,別以為報警就能逃過認錯。”
警察盯著他看了幾秒。
“昨天晚上,市第一醫院多次聯絡家屬。”
“接電話的人是你們嗎?”
裴硯深從客廳走出來。
“是我,怎麼,她把醫院也告了?”
姐姐忽然抓住警察的袖口。
“她真在醫院?她是不是受傷了?她現在怎麼樣?”
警察沒有立即回答,只從證物袋裡取出一根項鍊。
銀色的鏈子上,掛著兩顆緊緊靠在一起的草莓。
姐姐整個人僵住了。
這是她十八歲那年,親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她買了一對。
一條給她,一條給我。
後來她嫌幼稚,早就不知道扔到了哪裡。
我的那條,卻戴了整整十二年。
姐姐伸出手,卻沒敢碰。
“這東西為什麼在你們那裡?”
警察沉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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