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和班花聯手誣陷我偷竊,檯燈教我反殺》第七章 7學院通報第二天中午發了出來(1)

作者:豆果·6小時前

第七章

7

學院通報第二天中午發了出來。

溫明棠不存在盜竊行為。

梁瓷、袁梔合謀將項鍊藏入溫明棠床鋪,偽造失竊事實,散佈不實資訊,並向實習單位惡意舉報。

白紙黑字,學院紅章。

班群安靜了十分鐘。

然後開始瘋狂撤回。

之前罵我最狠的人,全都來私聊。

“明棠,對不起,我被帶節奏了。”

“我只是隨口說了兩句,沒有惡意。”

“大家都是同學,沒必要鬧到律師函吧?”

我一個都沒回。

撤回沒用,我全存了。

校園牆刪帖也沒用。

網頁記錄還在。

鼎衡律所很快發來郵件。

“經校方正式說明,你的實習推薦資格恢復,請按原計劃報到。”

看到“恢復”兩個字,我沒有很高興。

只有後怕。

如果那晚我回去了。

如果我碰了那個絨袋。

如果梁瓷搶走項鍊。

現在背處分、丟實習、被全校喊小偷的人,就是我。

下午,梁瓷在學院樓下堵我。

她沒化妝,臉色憔悴,再也沒有平時那種溫柔漂亮的樣子。

“明棠,我們談談。”

我繞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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