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跟著學姐到她們常去的租賃公司看了一下,發現有些衣服確實挺好看的,所以就試了幾套,最終決定租下她們身上穿的這套。
只是,禮服租一天就要一百五十塊錢,學校最多隻能給補貼五十塊錢,所以兩個人還是猶豫了很久。
對於鄭小琴來說,一百五十塊錢在網上都能買一件新的連衣裙了;對於韓霜來說,這些錢也能買到很多吃的。
但為了表演的時候能拿到一個好名次,兩個人還是咬了咬牙,把禮服給租了下來。
為了能節約一點,兩個人決定當天中午來取禮服,第二天早上就過來還,這樣能把時間控制在二十西小時之內,一套只要出一百五十塊錢就行。
中午的禮服是鄭小琴和王軒昂兩個人一起去取的,韓霜不想當這個電燈泡,就沒有跟著一起。
王軒昂第二天早上沒課,所以還禮服的重任也交到了他的手上。
韓霜還說要是合奏拿了獎,到時候一定要請這個大功臣吃頓麻辣燙。
王軒昂問為什麼不能吃點好的,他可是給她們一人省了一百五十塊錢呢,但韓霜說,這件事也能找別人代勞,到時候出個跑腿費就行,她是在給他創造機會。
因為鄭小琴的關係,韓霜平時見到王軒昂的頻率也比較高,在一起偶爾也會開幾句玩笑。她本來還想著等王軒昂到的時候調侃幾句,結果反被鄭小琴給調侃了,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
她聽鄭小琴說過姜明遠喜歡自己,但她並沒有當真。
雖然她每次問姜明遠問題時,姜明遠都會給她答覆,甚至會站在過來人的身份,給她提一些建議,但兩個人的聯絡並不多,也很少能見到面。
算起來,她跟陳皓宇見面的次數都比跟姜明遠多,因為王軒昂經常跟陳皓宇待在一起。
在韓霜看來,如果喜歡一個人,一定會忍不住想要跟對方聊天,也會想方設法的見面,就像王軒昂喜歡鄭小琴,她喜歡二哥一樣。
只是,她的這種喜歡跟王軒昂還不太一樣。
因為王軒昂的喜歡明目張膽、熱烈首白,而她只能以妹妹的身份,小心試探,試探二哥對她是不是有一點點喜歡。
但她有時候也會懷疑,自己對二哥的喜歡,到底是真的喜歡,還是依賴和習慣,又或者是一種執念。
就好像她努力學習,除了能配得上二哥,也是自己的好勝心作祟;她嘗試打遊戲,除了能跟二哥多些共同話題,也能在朋友面前裝個逼;她參加野協,除了能增加一點出遊的經驗,以後可以新疆去看二哥,也能順便長些見識。
如果真的很喜歡二哥,她完全可以在升學宴結束以後,就去新疆看看。
畢竟,她那時候可是有很多錢,也有很多時間。
但她最終沒去不是因為家人阻撓,而是因為火車票太貴了——坐臥鋪的話,來回一千塊錢都不夠。
為了見一面就花這麼多錢,太不划算。
她當時想到“不划算”這個詞的時候,都被自己給震驚了。因為她突然意識到,相比於二哥,自己好像更喜歡錢。
她好像也沒想象中那麼喜歡二哥。
而且,隨著她越來越瞭解二哥,她也越來越發現,二哥跟自己想象的很不一樣。
比如,她以為二哥很喜歡五月天的歌,但在她努力喜歡上五月天以後,才發現二哥己經喜歡上汪峰和許巍了。
再比如,她以為二哥還活在過去的陰影裡,但二哥好像早就走出來了,只是不像過去一樣健談。
她會因為家裡丟了只狗而難過不己,但二哥卻不以為然,甚至會跟同事聚餐的時候吃狗肉。
。生陌到哥二對越,多越的聊哥二跟
。覺種這的哥二歡喜歡喜說如不,哥二歡喜說其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