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世求生:我靠劇透把虎王當奶爸》第111章 還不知道是什麼味(1)

作者:沫香香·6小時前

洗髓草……

東三十里外。

這個距離並不遠。

自打來到這個世界,她的活動範圍一直侷限在溪水這邊,還從未去過溪水的對岸,也不知那邊是什麼情況。

明日讓雷燼陪她去一趟。

心中有了決定,她緩緩閉上了雙眼,很快就睡著了。

……

翌日。

姜語是被一陣“呼呼”聲叫醒的,睜開眼,發現天剛亮,扭頭看外甥還沒有醒。她悄悄起身,穿上獸皮衣,掀開草簾,一陣夾雜著濃郁血腥味的冷風撲面而來。

聽著外面傳來的“怦!怦!怦!”聲,姜語走出山洞就見雷燼赤著上身,手中握著一把斧子,正沿著那頭兇獸的關節處,一下下地砍著。

他動作嫻熟而精準,每一次,都能將厚實的皮肉與筋骨分離開來。

巖和河幾人,各自拿著工具,順著雷燼劈開的口子,切割著大塊的獸肉。他們分工明確,配合的十分默契。

姜語好奇地走了過去,繞著兇獸打量起來。

它臉型狹長,有些像馬,頭頂上長著一對分叉的、如同鹿角般的骨角;身軀壯碩如牛,四蹄又寬又扁;最奇特的是它的尾巴,又細又長,末端還帶著一簇毛,活像一根驢尾巴。

這怪模怪樣的組合,讓姜語越看越覺得眼熟。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四不像”——麋鹿嗎?

她記得以前在紀錄片裡看過,這種生物喜歡生活在沼澤溼地,是鹿類中的珍品,其肉質之鮮美,遠非普通鹿肉可比。

沒想到,雷燼居然獵到了這種好東西!

姜語走到兇獸已經被剖開的腹部,挑了一塊裡脊肉,用刀割了下來。

這塊肉足有幾十斤重,肉是粉紅色的,紋理細膩,無筋。

姜語拿著這塊肉,回到山洞,先用清水將肉塊仔細沖洗乾淨,然後用鋒利的刀切成肉塊,全部丟進了石鍋裡。

加水,蓋上鍋蓋,再往鍋底添了幾塊乾燥的木柴,熊熊的火焰很快就將鍋裡的水燒得“咕嘟”作響。

沒過多久,一股難以形容的濃郁肉香便從石鍋的縫隙中飄散了出來。

這香味霸道又醇厚,光是聞著就讓人食慾大動。

楚陽揉著眼睛坐起來,用力吸了吸鼻子,迷迷糊糊地問:“小姨,煮的什麼呀?好香!”

他掀開簾子走出來,一眼就看到了洞外正在忙碌的雷燼幾人和那頭巨大的兇獸。

“這是麋鹿?”他不確定地問。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