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午,陳立來敲我的門。
他沒有進屋,只站在門檻外,手裡捏著一張打印出來的分配表。
“舅舅說,三成是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是誰定的?”
“大家投票。”
“你投了什麼?”
陳立沉默了幾秒。
“我沒投。”
“那你為什麼來問?”
他把表格翻過來,露出背面密密麻麻的數字。
“他說如果不統一,就一分錢都拿不到。”
“合同裡寫的是三萬元搬遷補助和六個月過渡租金。”
“可那是你願意給的。”
“不,是合同寫的。”
陳立臉色有些難看。
“沈哥,你以前不是這麼計較的人。”
“以前你們也沒有要求我把產權補償分出去。”
他低下頭,不再說話。
晚上,群裡突然有人問:“如果陳勇不是產權人,為什麼他也能拿七萬七?”
陳勇隔了幾分鐘才回復。
【我代表大家談,當然算一份。】
另一個租客追問:
【那我自己談,是不是也能算一份?】
群裡停了很久。
陳勇直接把那個人禁言。
他隨後發來一段語音,聲音比白天更沉。
“現在不是計較個人得失的時候。誰拆臺,誰就是幫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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