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要的媽媽,我接住了》第2章 顧明珠撇撇嘴(1)

作者:陳一閑·1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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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明珠撇撇嘴,想了幾秒:「那就讓他們現在結婚好了。我可以去做花童,曼青阿姨還答應給我買C家的禮服。」

我盯了她三秒,徹底確定了。

這個小姑娘,就是一個純粹的糊塗蛋。

我爸剛開始做生意時,曾從一堆廢書裡收來一套絕版古籍。

賣書的錢成了第一筆本錢,後來碰上機會,才有了現在的公司。

所以他常唸叨:「別人不要的東西,沒準恰好是個寶貝。」

那麼,別人不要的媽媽呢?

會不會也能成為我的寶貝媽媽?

我衝顧明珠笑了一下:「聽你這麼講,確實還是曼青阿姨更好。」

她大喜過望:「你也這樣想?我就知道我們是一路人!」

我笑著點頭,心裡已經列好了接下來的計劃。

這個世界真不公平。

有的人什麼也不做就有媽媽,有的人再想要,也沒有人可以喊。

投胎好是運氣,有媽媽卻不珍惜,就是愚蠢。

顧明珠不要的媽媽,我打算搶走。

5.

第二天,顧明珠又開始羅列她媽媽的罪行。

「昨天我看中一條裙子,我媽竟然不給買,還說上週買得夠多了。我長得快,再買也來不及穿完。」

「曼青阿姨明明說過,像我們這樣的人家,衣服不會洗過再穿,只有窮人才會算著買幾件。」

她看了看我的裙子:「你穿的就是最新款,偏偏我不能穿,這也太丟臉了。」

我一邊敷衍,一邊摸了下自己的領口。

我確實總有新衣服,因為舊衣服經常被剪壞。

爸爸陪我買東西時只看好不好看,我們從來不知道哪些布料扎人,哪些鞋容易磨腳。

標籤磨破皮膚,我就拿剪刀自己剪,常常把衣領也剪出洞;新鞋磨出血,我便把襪子也扔掉,再去買一雙。

顧明珠見我摸領口,又抱怨起來:「我媽才可笑呢,衣服買回家就把標籤全剪了。剪掉以後,我還怎麼讓別人認出牌子?」

學校裡的同學誰會缺幾件好衣服?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那樣在意牌子。

可我知道,領口磨皮膚、鞋子磨腳、喝涼水後肚子疼,這些事她都沒有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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